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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际旅游特区”是海南最优选择

2015年06月17日 22:19

3月中旬以来,海南省提出建设“中国的旅游特区”,已成为海南各界、特别是旅游界的热门话题。多年来笔者一直建议海南“争取类似香港和韩国济州的自由贸易区政策”(1992年),“建设国际旅游特区试验区”(2010年),“海南的最终出路是建成以旅游服务业为龙头的自由贸易区”(2013年)。在推进“一路一带”战略的今天,笔者对建立海南国际旅游特区有一点新的思考。

党中央提出的 “一带一路”的精髓是“互联互通”,就是破解地理、国界、政策等各种藩篱和障碍,促进和实现信息、交通、资金、商品等方方面面的“互联互通”,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在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大潮流面前,海南不能错失机遇。海南在建立以旅游为龙头的生活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自由贸易区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旅游经济的核心是人的流动。比起国际贸易、金融、科技等领域,旅游贸易合作各方互利的共赢点远大于竞争点,建设“旅游共同体”、“旅游合作区”、“旅游合作体”,阻力较小、动力较大。而要实现最大限度的游客自由流动,设立“国际旅游特区”是最优的选择、甚至是唯一的选择。

海南设立旅游特区,最重要的是立法。笔者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海南旅游特区法》,或由国务院颁布《海南旅游特区管理条例》,并由海南省人大或政府制订实施细则。

在法规、政策和制度上,主要包括实行更加开放的出入境政策、进一步开放航空航权,并扩大国际航线、扩大免税商品类型和品种以及产地,对国内外旅客实行更大额度的离境等十个方面。

参照广东、福建自贸区各有3个片区的做法,以三亚为海南国际旅游特区的试验区,各种政策、措施、项目、体制机制在三亚先试先行,接着在海口、琼海和三沙推开。三亚以休闲度假、健康养生为主导,海口以商务、文教与文化休闲旅游为主导,琼海以国际会议展览和医疗养生为主导,条例成熟时将三沙开辟为国际海洋生态旅游区,在中国主权管辖下向国际游客开放,在全岛形成各有重点与特色的格局,最终成为欧亚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际旅游特区。

文章来源:http://travel.72177.com/2015/0617/19476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