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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4张罚单 企业排放超标按日计罚240万

2015年06月07日 21:08

每日新报记者 朱丹 昨日,市环保局对外公布了5月份对环境违法企业开出的4张罚单。其中一家热力公司因锅炉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却拒不改正,被环保部门开出“按日计罚”的罚单:自2015年3月4日起至2015年3月11日期间,共8天,每日处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共计罚款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这是自3月1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环保局对外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首个“按日计罚”的罚单。

热力公司二氧化硫超标 环保启动“按日计罚”

这家被处“按日计罚的企业”位于静海经济开发区新区,名为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市环保局于今年3月3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1#锅炉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随后对其下达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三十万元罚款。

3月11日市环保局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发现3#锅炉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了《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该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企业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市环保局决定依法对该单位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自2015年3月4日起至2015年3月11日期间,共8天,每日处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共计罚款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

另外三家企业也被开出罚单

另外,还有三家企业因环境违法也被开出了罚单。天津大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9.52万件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于2008年8月竣工并投入生产,至今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市环保局责令该单位此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十万元罚款。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尚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投入运营,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天津中玻北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及实木玻璃门窗加工项目,至今尚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市环保局责令其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十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607/19464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