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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烟花孔明灯示爱 “520”何必祸祸“天津之眼”

2015年05月22日 23:23

要说“520” 何必祸祸“天津之眼”

要说“520” 何必祸祸“天津之眼”

要说“520” 何必祸祸“天津之眼”

每日新报记者 王曾 “5·20”被网友称为“表白日”,情定“天津之眼”是不少身在天津的情侣首选,烟花、孔明灯成了示爱信物,摊贩“抢滩”永乐桥非机动车道摆卖,“天津之眼”下一片乱。

前天21:00左右,记者在市民拍摄的一段视频中看到,约有4组烟花几乎同时在红桥区一侧的亲水平台边燃放,持续了约3分钟。随后,记者来到了视频拍摄的烟花燃放地,4组燃放完的烟花炮筒摆在地上,燃放的碎片满地都是。

然而,《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禁止在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长达3分钟的烟花燃放就没人报警吗?记者询问了七八位在场的围观的市民,他们都表示只顾看热闹,没想到要报警。

烟花稍纵即逝,可海河两岸的孔明灯却一盏接一盏飞上天。当记者穿梭在人群中时,一名男子走过来:“要孔明灯吗?”男子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几只带孔明灯。当记者询问男子为何不拿出来售卖时,男子称有综合执法的人管,看到后就没收了。孔明灯卖得很好,在亲水平台和河面上,至少散落着上百个孔明灯包装袋。《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禁止燃放孔明灯也有相关要求,2010年天津曾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市民发现,同样没人举报。

让“天津之眼”见证表白的情侣多了,摊贩们也来此抢生意。在永乐桥上木板铺设的非机动车道上,卖饰品、小吃的摊贩将2米宽的非机动车道堵得水泄不通。记者走了一遭,100多米长的路程竟然走了5分钟。

记者也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当天并未接到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报警,公安机关表示,一旦有市民报警举报,公安机关将立即到场处理。对于桥上摆摊的行为,记者联系了红桥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向业务科室反映,加强夜间巡查力度。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522/19444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