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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 试点中韩海运快件业务

2015年05月12日 22:36

今晚网讯 (记者 苏杰)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总署分别出台海关支持粤津闽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三个《海关支持措施》,分别拟定五方面25条支持措施。其中,支持天津自贸区内探索利用班轮运输优势,开展中韩海运快件业务试点。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若干措施包括: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海关监管系统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主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物流服务企业集中代理报关、纳税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模式,优化通关流程,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根据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支持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增加国际客货运航班,建设航空物流中心。推动海运集装箱和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船舶开展外贸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天津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设立国际邮轮旅游岸上配送中心,完善配套设施。探索利用班轮运输优势,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中韩海运快件业务试点。支持实施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欧亚大陆桥连接功能,完善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体系,增强自贸试验区对沿线国家及地区的转口贸易服务功能。支持京津机场通关联动。完善以天津港为出海口的保税物流网络。加强自贸试验区与内陆地区的通关协作,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512/19430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