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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澳门消委会提示 澳门购物认准“诚信店”

2015年04月29日 22:43

市民孙小姐打算“五一”期间去澳门旅游购物,但是又担心会买到质价不符的商品。昨天,记者从市消协获悉,中消协和澳门消委会联合发布了内地游客赴澳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到澳门旅游购物认准“诚信店”。

消费者何小姐在澳门旅游时购买了一部手机,后来发现该店员推荐的手机价格偏贵且其推介内容与实际有所偏差,于是何小姐便向自己所在城市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最后其投诉转交至澳门消费者委员会下属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法官根据澳门的法例作出裁决,因按澳门惯例,价格由商店自由确定,所以价格偏高并未违法,但店员的推销说辞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所以裁定何小姐胜诉,商店必须退款给何小姐。

为此,消费维权组织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澳门当地出售的手机、平板计算机、相机等电子通讯产品,目前不适用内地“三包”的规定,遇到问题澳门消委会将依据当地相关规定处理解决。由于澳门部分行业的收费计算方式不同于内地,如黄金饰品等,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向对方一一确认了解清楚。建议游客在澳门消费优先选择具有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授予“诚信店”优质标志的商家,当发生纠纷时,可通过澳门消委会及其下属消费仲裁中心得到快捷、公平、免费的调解及仲裁。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429/19409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