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人体器官捐献严防“李鬼” 津城出现非法小广告

2015年04月04日 16:37

天津日报记者 姜凝 记者昨天从市红十字会获悉,近日在蓟县人民医院门口出现了张贴的假借中国红十字会名义以人体器官捐献为名涉嫌从事器官买卖的非法小广告。市红十字会现已通知各区县红十字会对辖区内的医院门口周围进行排查,并提醒市民志愿捐献人体器官时注意严防“李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体器官属于法律禁止的流通物,任何附带交易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据了解,这些非法小广告上印有中国红十字会会徽以及“器官捐献遗爱人间,有偿回报延续生命”等字样,并留有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假冒“中国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捐赠热线”。

为维护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常秩序,保障捐献者合法权益,防止市民上当受骗,市红十字会郑重声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只负责公民逝世后捐献仍具有特定功能的器官,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开展,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对困难捐献者家庭可实施人道救助。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404/19370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