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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汽修专项整治 不合格企业将被清出市场
2015年04月02日 21:55天津日报记者 万红 见习记者 魏薇 昨天,记者从“让汽车维修在阳光下”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天津从4月1日至5月31日在汽车维修行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让汽车维修在阳光下”专项整治活动。市民如有投诉,可拨打市交通运输委机动车维修管理部门投诉电话58633814或将投诉发送至wgcjck@126.com。
九方面重点检查
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处长孙玉栋介绍,目前,全市共有305家汽车4S店、1300多家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在相关部门注册的汽车维修企业共有5776家;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约260万辆,且每年以10万辆速度增长。
此次治理主要是以“小病大修过度维修”为切入点,重点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经营许可证和维修标志牌;是否已将各项操作规程公示并落实;是否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并对外公示;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配件来源渠道是否正规,有无以次充好行为;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将工时单价、工时定额及时备案并对外公示;是否存在超出公示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情况;维修车辆档案是否齐全,核实维修单据使用是否规范,“一票两单一证”是否向托修方开具。还将加大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力度,对达不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从业人员要求的维修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5月起对汽修企业考核
今年3月10日,市交通运输委出台了《天津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孙玉栋告诉记者,5月起,天津就将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考核。
“每年的考核都针对汽车维修企业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展开,会根据《办法》中的各细分项目进行打分,最终分为3A优秀、2A良好、A合格、B不合格四档。”孙玉栋透露,比如一旦确定某汽车维修企业出现“小病大修”问题,其相关项目的评分就会被扣除;如果企业投诉集中、违规次数多、违规性质恶劣,超出了评分要求,就可能会被评为“B”,也就是不合格,企业将不可再行经营,必须按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开业标准重新进行评定,通过之后方可重新进入市场。
记者了解到,天津今后也将适时对外发布考核结果,让“3A” 汽修企业更受市民欢迎,让被评为“B”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孙玉栋也提示市民,在汽车维修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维修通知单等单据,以便维权使用。他也建议市民可通过阅读汽车自带的维修手册等了解一些汽车维修小常识,丰富维权知识;市交通运输委机动车维修管理部门也将尝试通过多种方式为市民普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402/19366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