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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10大优惠海外揽才 制定高层次人才"绿卡"待遇
2015年03月26日 22:32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昨日上午,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与国家人社部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了2015年天津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需求信息全球发布会。发布会依托国内外74家媒体网站,面向全球发布天津市146家用人单位的1680个高层次海外人才岗位需求信息,涉及天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20多个领域。
4月1日,为期一个月的中国(天津)第十一届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网上交流洽谈活动将启动。天津外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上交流洽谈活动启动后,他们还将组织3场专场对接洽谈会:创新人才对接洽谈会将于4月10日举行,主会场设在天津,分会场设在美国;“千企万人”企业对接洽谈会将于4月15日举行,主会场设在天津,分会场设在日本;滨海新区企业对接洽谈会将于4月21日举行,主会场设在天津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分会场设在新加坡。
据透露,目前,天津正在制定高层次海外人才“绿卡”待遇,未来,来津发展的高层次海外人才有望享受与天津市民同等的各项社会福利待遇。天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推出10大优惠政策待遇。
1、 资金
为引进的领军人才提供一次性30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引进“千人计划”人选;资助引进国家级“外专千人计划”人选,给予非华裔外国专家一次性100万元生活补助、300万至500万元科研经费等。
2、 项目
支持申报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纳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最高可获80万元资助。支持申报国家人社部创新创业专项,纳入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纳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助等。
3、 职称
高层次留学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年限的限制,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4、 落户和出入境
来津工作的中国籍留学人员落户,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等。
5、 医疗
引进的“千人计划”人选由市卫生主管部门发放保健证,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
6、 工龄与保险
出国前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留学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出国前的工作年限与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学习年限和毕业后在境外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7、 住房
来津工作的留学人员,可按相关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暂时没有住房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可申请留学人员周转房并享受低房租待遇。
8、免税
对于高层次留学人才,政府发放的一次性补助、资助、安家费和奖励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9、 配偶安置
引进“千人计划”人选的配偶一同回国并愿意在津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
10、 子女就学
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教育主管部门按居住地安排学校,不收额外费用。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3年内参加中考或市属大专院校招生考试,给予加分照顾。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326/19351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