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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最高可获29250元

2015年03月03日 20:09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补充政策》昨天起正式实施。该政策作为现行补贴政策的补充,对原来未纳入补贴范围的黄标车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车主最高可获得29250元的补贴。

此次补贴范围为:对未在现行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实施补贴,已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强制报废年限的除外。对2012年3月10日后,已将车辆交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手续未享受补贴的黄标车给予追加补贴,此类车辆拆解时已达到国家法定强制报废年限的不予追加补贴。

根据规定,此次补贴涉及车型主要是重型营运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重型非营运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中型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大型营运载客汽车、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其中,获得补贴最高的为大型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车长超过9米的,每辆补贴29250元。

补贴受理时间为2015年3月2日起至6月30日17时止。详细补贴标准、受理网点、申请程序等可登录天津市环保局官网了解。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303/19304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