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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高考改革:期待录取制度更大突破

2015年02月13日 18:20

2015-02-13 16:09:57来源:羊城晚报作者:责任编辑:刘彦领

广东版高考怎么考?近日,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公开披露广东高考改革方案的细节,包括不分文理,750分中450分可考多次获得。如果新的招生考试制度方案上半年审议通过,今年入读高一的学生将实施该新方案。

从披露的广东高考改革方案看,其实是对国家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很大程度上也可说是对浙江和上海去年公布、2017年将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的组合——在分值上,和浙江类似,浙江省也是3+3,总分750分,其中,外语科目可一年考两次,3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每门可考2次;在学业水平测试形式上,则和上海类似,分合格考和等级考,浙江学业水平测试则将合格和等级考放在一起。当然,广东省高考改革方案最终如何,还要看具体的实施方案。

国家版和地方版高考改革方案,在科目组合上可谓眼花缭乱,但必须注意的是,不论高考科目如何组合,这说到底都只是科目改革。如果没有录取制度的突破,文理不分科、一年两次考的改革,都未必能起到根本性的改革效果。

从上海和浙江的高考改革实施意见看,科目改革基本按照国家高考改革意见,只是大同小异。在录取制度上,两地还是坚持集中录取制度,即按照3+3的总分投档、录取。这带来三方面问题。首先,基础教育的学习,难以摆脱应试模式,取消文理分科之后,所有高考科目的教学,还是围绕高考转。其次,由于将学业水平测试计入高考总分,因此,如果有的科目在高一就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考,那么,高考压力将分布到整个高中,只不过把考试时间错开,并没减轻学生的高考压力。至于在学业水平测试时计等级,再在录取时折合为分数,这更是折腾,甚至可能增加学生的焦虑。比如,在计等级时,因低0.5分,就低一个等级,而折合为分数后却可能低3分。再次,在集中录取制度下,3+3总分还是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能在多大程度上作为录取的参考,尚待观察。假如高校在录取时,采取按专业录取,并提出各专业的具体科目要求,整个基础教育,非但不能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反可能让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单一——按照新的高考改革方案,高一学生就要确定选考科目。

可供探索的出路在哪里?不是文理科不分科、一年多次考不好,而是这些改革必须对应录取制度的改革,即打破现在的集中录取制度,实行考试招生分离。如果高考只是对学生的评价性考试,大学自主招生,可结合学生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综合表现和大学面试考察,评价、录取学生,那么,目前的科目改革的效用将得到最大程度体现——每所大学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提出高考成绩和科目的(分值和等级)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中学则为学生提供充分的科目、课程组合——反之,科目改革的价值,就会受限于录取制度。

多年来,高考改革都聚焦在科目改革上,从7门到6门,再到3+x,3+2,3+文综、理综等等,可是,每一轮以减轻学生负担、促进素质教育为目的的改革,都因增加学生的负担、焦虑而收场。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不改革录取制度,坚持按总分模式录取,而只在科目改革上做文章,高考改革就难言彻底。这是在推进高考改革时,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对于各地教育部门来说,推进高考改革,重点在于怎样突破目前的招生录取制度,真正按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实行学校自主招生。

(作者为知名教育专家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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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5/0213/1927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