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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年间190人捐器官 33个是孩子
2015年02月10日 21:307岁男孩李建运车祸离世,捐献器官救活三人。记者调查发现,截至今年1月中旬,我省实现器官捐献190例,有33例是未成年捐献者,其中最小的只有9天。“希望孩子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延续”,成为捐献者父母的共同心声。
本报记者 尹明亮 李钢
期望 以另一种方式“留住”孩子
“宝贝,谢谢你!”近日,数十万网友被小建运捐献器官的事迹所感动。其实,在我们身边像这样让人感动的小孩、父母还有很多。省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2010年我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截至今年1月中旬,我省实现器官捐献190例。在这190例捐献者中,记者统计发现,其中有33位捐献者是未成年人,5位是不足一岁的婴儿,最小的只有9天。
“我只是想不能让儿子白来这个世界一次,让他以另一种方式将生命延续下来。”作为一个不到2岁的捐献者的父亲,青岛的甘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出了未成年捐献者父母的心声。
时间回溯到2014年2月6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甘先生不满两岁的儿子陷入了严重昏迷,经过近10天的抢救,仍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甘先生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将儿子的器官捐献,让孩子以另一种方式“留下”。最终,孩子的肾脏、肝脏和眼角膜捐给了5个人。
“我没有办法留住孩子了,虽然不知道捐给了谁,虽然没法见面,我也要捐,最起码我知道小孩在外面,知道小孩身体的一部分还活着。”作为一个13岁捐献者的母亲,临沂的代女士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为了能“留住”孩子。2014年7月20日,13岁男孩小杰在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后因伤势严重脑死亡。为了让儿子的生命得到延续,其父母主动提出要捐出儿子的器官。
感恩 回报社会好心人曾经的帮助
回报社会好心人曾经的帮助,也是不少决定捐献器官者家属的想法。2013年11月,15岁的小纪被流浪猫咬伤,引发了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治疗一个多月,花掉医疗费数十万元,难坏了这个普通的环卫工家庭。
小纪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后,社会上许多好心人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然而,最终还是回天乏术。2014年4月12日晚,小纪病情突然恶化,被确认为脑死亡。随后,孩子的父母含泪决定,将孩子器官捐献。谈起捐献孩子器官的初衷,纪先生表示,自从孩子发病以来,社会上许多爱心人士伸出了援助之手,这让他们一家非常感动,“没有大家的帮助,我们早就撑不住了。”这个决定是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
同样是一名15岁捐献者的父母,聊城的闫氏夫妇也有着类似初衷。他们一家的不幸要从2009年说起,当时他们11岁的儿子闫森被查出脑血管畸形,几经治疗,花掉这个下岗职工家庭数十万元。2011年,不幸再次找到了他们的女儿,正在上大三的闫淑青被查出了尿毒症。2013年3月,15岁的闫森突发脑出血去世,夫妻俩忍痛决定将孩子的两肾一肝和一对眼角膜捐献,其中一个肾脏移植给了他的姐姐。
2014年清明节,记者在我省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碰到闫淑青,她说自从他们姐弟生病,社会上很多好心人帮助过他们,她也会积极回报社会。虽然肾移植后,闫淑青身体并不很好,但仍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并正式加入公益组织爱心驿站。闫森的母亲在孩子的感染下,也打算签署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协议。
煎熬 “等不到器官,那就把我的留给别人”
“我知道等待的滋味不好受,所以最大的心愿就是捐出自己的角膜和肝脏,帮助其他人。”这是杨女士逝前做出捐献器官决定时,留给家人的“遗嘱”。杨女士来自济宁,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
除了感恩社会、奉献社会,曾经经历的煎熬也是促使不少逝者决定捐献器官的重要原因。杨女士的捐献事迹还要从2007年说起。当时,她被确诊为慢性肾衰,亲属间配型都未成功,一直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等待合适肾源,以便进行移植,可这一等就是5年。
2012年5月14日,苦苦等不到肾源的杨女士突然陷入昏迷,病情急剧恶化。随后,家人决定尊重逝者的遗愿捐献器官。最终,杨女士成功捐献1个肝脏、2只眼角膜。
与杨女士有着同样经历的患者不在少数。记者从省城各大能够器官移植的医院了解到,各医院都登记有大量等待器官的患者。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及肾移植中心主任门同义介绍说,在该院登记等待肾源的患者就有300多个,其中很多患者在绝望等待中离去。有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每年有150万名患者需要通过器官移植来拯救生命,但是,每年可供移植的器官数量还不足百分之一。
尴尬 受制传统观念,缺乏激励补偿机制
捐献器官,虽然是伟大之举,但由于传统思想的限制,不少捐献者家属要承担着很多压力。沂南县的代女士就是其中一位。“我们不图名不图利,当时捐献时就没找媒体。”但是让代女士没想到的是,捐献儿子器官的行为却被一些人认为是“卖掉了儿子”,负面效应越来越大,在捐献儿子器官两月后,代女士主动找到媒体,希望给澄清一下。
受传统思想影响,不少人还无法接受器官捐献。自2010年,我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捐献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截至1月中旬,我省实现190例捐献。其中,2014年全年实现捐献113例,单年捐献数量超过2010年至2013年4年捐献总和。
在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济南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袁淑玲分析指出,器官捐献工作面临难以推动开展的局面,主要原因在于很多人有“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此外,缺乏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对捐献者的激励补偿机制,专项经费支持力度不足等也是限制因素。据悉,器官捐献者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救助。我省在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之初,提出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
据介绍,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相关部门联系遗体接收单位接收。
随时可撤销 捐献登记
●条件:1、年满18周岁(注:此处18周岁是指可以登记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条件,并不是指只有成年人才能捐献器官。)
2、愿意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救治他人。
●捐啥: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
可以捐献全部器官,也可以选择其中一部分。
●哪捐: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hina-organdonation.org.cn)。或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交给当地器官捐献管理机构。
●证书:登记完成,将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
●授权:随时可变更或者撤销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本报记者 李钢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health.72177.com/2015/0210/19267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