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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艺考实施教师回避制度 压缩利益寻租空间

2015年02月06日 21:12

市教委昨天出台文件,对进一步规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得到本市艺术类院校的积极响应和专家教授的普遍支持。

“回避制度设计得好”,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表演学院副院长、表演专业教授徐卫宏说,此次《通知》明确,所有开展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均须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考试回避制,即: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徐卫宏说,这一制度将有利于压缩利益寻租的空间,对公平公正选拔考生起到积极导向作用,“我想,总体而言,学校和老师都是求贤若渴的,希望招收到最优秀的学生,这既源自对教师职业和艺术的敬畏感,也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上海音乐学院表示,此次市教委出台的文件,为该校依法开展相关招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上音大提琴教授李继武说,文件对艺术类院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要求,从制度层面来说对考官也是一种保护,可以降低招考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该文件有利于高校更好地选拔和培育优秀考生,这也是广大教师所欢迎和希望的。

据了解,上海音乐学院近年来不断完善考试制度,包括扩大试题库和考官库建设,完成标准化考场建设,对异常评分实施监控,在全国艺术类考试招生中率先实行“拉幕考”,全面实施考官回避制度等,作出了有益探索。

曾经培养出陆毅、王景春、萨日娜等多位优秀青年演员的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资深教授糜曾认为,文件将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是将办人民群众和广大考生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在实处。

上海戏剧学院近年来已经在创新、规范、公平等方面推出了一些改革举措,比如在一些专业中增加了文化综合测试;还比如,在公平化方面,严格执行教考分离等。

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5/0206/19257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