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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生变“制毒师” 方法网上学原料网上买

2015年02月06日 10:20

摘要:缉毒警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该案呈现出制贩毒品全程网络化的特点,传、制、销一条龙全在网上完成,再藉由物流,不法分子足不出户,就可制贩毒,制贩毒的门槛和风险由此大大降低。

一间出租屋内堆满了各种玻璃器皿和乙醚、丙酮等各种管制化学制剂,屋内飘着刺鼻的酸臭气味,墙壁也被熏得变了颜色。职业的敏感告诉民警,“这是一个制造毒品的窝点”。

2014年5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公安分局社区民警接到群众反映,某小区居民楼内最近常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民警在搜查时看到了上述的一幕,并在该窝点的冰箱里搜出90多克冰毒。

在进一步的搜查中,民警发现了姓名为席某某的毕业证、律师从业资格证等各种证件,经房主辨认,席某某正是此房的租住人。随后民警了解到,席某某毕业于内蒙古某高等院校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律师从业资格,还考上了研究生。

呼和浩特市新城公安分局通过这一线索,历时近8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个横跨全国20余个省市、涉案2000余人的网络制贩毒大案。捣毁2个制毒窝点,缴获冰毒157克,各类易制毒化学品12.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斩断了一条横跨近20余省市的网络贩毒链条。

“准硕士”的畸形发财梦

席某某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研究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同时还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代理律师。按道理,他应该知道法律对制毒贩毒的打击力度,是什么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通过办案民警的叙述,中国青年报记者还原了席某某的制毒贩毒经历。

80后的席某某出生在内蒙古通辽市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他学习成绩优秀,父亲在当地是个小有名气的开发商,他上大学时就开着宝马车,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优越的家庭条件让席某某平时经常出去玩,逐渐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吸毒人员,他自己虽然不吸毒,但开销却很大,家里给的钱逐渐不够花了。刚当代理律师,席某某挣的钱很少,通过吸毒人员,他了解到贩毒的暴利,以及网络制贩毒隐蔽性强的特点。

通过吸毒人员教的“暗语”,席某某在网上花了4000元,跟一个网名为“未知数”的人学习了制造毒品的方法,并从网上购买了实体店里买不到的管制制毒化学品。“未知数”还介绍席某某加入了一个QQ群,在群里,席某某结识了一个名为“化学专业”的网友,并从他手中购买了170克冰毒。购买的冰毒是在网上交易,通过物流快递,邮寄到他的住所的。

在警方抓捕席某某时,他从上线那里,刚买了1000余克冰毒用于贩卖。

在警方的审讯中,席某某交代,他已经学习制毒半年多了,初步掌握了制毒方法,再有20多天,就能完全学会。

席某某受过高等教育,文质彬彬,他知道毒品的危害,自己从不吸食。为了钻法律的空子,他将关于毒品的法律条款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进行研究,还写了很多注解。

呼和浩特市新城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副大队长杨宏宝说,席某某自认为自己是学法律的,能够钻法律的空子,但他了解的只是法律知识,没有司法实践,法律的严肃性他也没有理解透。

网络为何成为制贩毒温床

制作方法网上学,原料器具网上买,制成毒品网上卖。网络为何成为制贩毒温床?

席某某还是一名在读研究生,涉世未深,可网络给了他制贩毒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有人教授制毒方法,有人兜售原料设备,制成的毒品还通过网上来销售。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不法分子发布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联络毒品交易和传播制毒工艺的重要平台,给禁毒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杨宏宝说,这起案件与传统制贩毒品案件不同,利用QQ传授制毒方式,利用QQ群寻找上下家,再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交易,支付宝付款,快递公司送货,是一起利用和依托网络平台制毒贩毒的典型案件。该案呈现出制贩毒品全程网络化的特点,传、制、销一条龙全在网上完成,再藉由物流,不法分子足不出户,就可制贩毒,制贩毒的门槛和风险由此大大降低。

专案组从席某某的QQ聊天记录里,摸排出涉毒QQ群14个,涉案人员2000余人,分布在安徽、江苏、黑龙江、河北、广东、福建、内蒙古等多地。其中一个群里,人数竟多达400余人。

网络创造了太多的不可能,在网络世界的阴暗角落里,有一群人用暗语交流制毒心得,管制易制毒原料可以轻易买到。网络乱象的背后,值得各个职能部门反思。

起初,席某某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上网搜索“制作冰毒的方法”,“没想到网上有海量的信息,很多人在QQ群里交流制毒方法。制毒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难问题,都可以在网上找到答案。”

席某某称,曾有人上传一段制毒视频,长达两个小时的视频详细讲解了K粉及冰毒的制造方法。

制毒原料从哪里来?还是在网上找。通过网友“名品化工”,席某某轻而易举获得了易制毒化学品。

鉴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2014年6月19日,此案被列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

很快,专案组对掌握的线索再次梳理后,确定了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即向席某某贩卖冰毒的嫌疑人“广东猪肉”、出售给席某某易制毒化学品的嫌疑人“名品化工”、传授席某某制毒方法的嫌疑人“未知数”。

专案组民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抓获“广东猪肉”也就是邓某某时,从其身上搜出了13张快递邮寄单,邓某某承认,这些快递单邮寄的物品均为毒品。民警根据审讯以及在现场发现的线索,先后赶赴涉案省份,抓获多名涉毒嫌疑人。

网络交易、快递送货难监管,致毒品交易范围更广

这起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的网络贩卖毒品大案成功侦破了,但其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引人深思。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伴随着网络经济的火热,物流快递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个行业。鱼龙混杂的物流快递市场,客观上为某些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渠道和便利。

办案民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近年来,以快递方式邮寄作为网络贩毒渠道的案件屡见不鲜,毒贩往往将毒品藏匿于物品之中,进行快递配送,手段隐蔽,不易察觉。在警方审讯时,犯罪嫌疑人交代,快递公司在前几次会检查,后来就不查了。除了有异味的物品,其他都可以发出去。在快递物品时,有时甚至不需要真实姓名,只要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将违禁物品运送出去。

办案民警还介绍,这个案件之所以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多,与利用网络交易有很大关系。通过淘宝网、QQ等网络平台,交易者很快实现了货款两清,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不容易被发现。而现在一些物流快递公司,不去管用户邮寄什么,也不会开包验货,客观上纵容了非法交易,监管困难。

据记者了解,《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麻醉药物、生化药物、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禁止寄递。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快递公司却难以做到。按照规定,去物流寄东西,都需要检查一下再封包,尽管快递公司要求快递人员在发货前要进行核查,但能坚持每单都做到的为数不多。面对经济利益的驱使,加上从业人员门槛偏低,快递人员对所寄物品的辨别能力自然会打折扣。

杨宏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网络作为贩毒的新渠道,覆盖面很广,其匿名性给打击犯罪带来一定的难度。物流部门应依法、依规加强检查,发现违禁品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查处。(本报记者 李玉波 通讯员 肖军 包香春)

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5/0206/19254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