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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指阿里态度傲慢 淘宝诉网监司长情绪执法
2015年01月29日 22:19淘宝网员工点名批评工商总局官员一事昨日持续发酵,该事件的隔空喊话进入第二个回合。
1月28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下称“网监司”)在其官网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该《白皮书》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工商总局抛出的这份白皮书像是一枚投向阿里巴巴的“重磅炸弹”。随后,阿里方面则发出了强硬的回应声明,并且表示,淘宝决定向工商总局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刘红亮。
总局:阿里要克服傲慢情绪
工商部门披露的上述《白皮书》再次引起了人们对该事件的关注。《白皮书》在开始部分即指出,“为进一步促使阿里巴巴集团正视和解决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长期大量存在的违法经营问题,遵照总局工作部署,网监司及北京、江苏、山东、广东、福建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人组成了行政指导工作小组,对阿里巴巴集团将要进行的行政指导工作作了预先准备和研究。2014年7月16日,网监司行政指导工作小组联合浙江省工商局、杭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了行政指导座谈会,阿里巴巴集团主要负责人员及核心部门管理团队与会,接受行政指导”。
监管部门还特意指出,“为了不影响阿里系上市前的工作进展,该座谈会以内部封闭的形式进行”。
该《白皮书》显示,网监司工作人员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和天猫商城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和总结,指出了5个方面共19个问题,各地工商局代表还补充了其他6个方面的问题。
同时还指出,阿里巴巴集团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长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长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以致养痈成患。值得一提的是,该文件要求阿里巴巴集团要“守住底线,克服傲慢情绪”,希望“阿里系主要高管要有底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据《白皮书》透露,阿里巴巴集团当时认为,目前自身存在的最大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假货、知识产权和炒作信用。
阿里巴巴集团表态时指出,淘宝网存在很多实际困难。淘宝网因打击假货而引起风波,因打击信用炒作而被围攻,某些违法行为不是因为淘宝网而产生,是网络违法行为易复制、影响易放大的结果。
阿里方面还表示,总局及各地工商部门指出阿里系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强,指导及时、工作务实。
并且,阿里方面同时也承诺,下一步将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共同解决监管难点,不断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监管政策。
淘宝:不客观言论严重影响中国电商
针对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一事,淘宝网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淘宝也是假货这个阶段性问题的受害者,而不是受益方。谈及监管,淘宝在声明中表示,理解监管追赶创新的难度,希望监管能够看到数百万人的艰难创业,尝试和创新,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来解决问题,不要扼杀创新,不要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该声明最后称,针对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在监管过程中程序失当,情绪执法行为,淘宝决定向工商总局正式投诉刘红亮。“针对(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用错误的方式得到的一个不客观的结论,对淘宝以及对中国电子商务从业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此外,淘宝网28日宣布即时成立由300人组成的“打假特战营”,专职配合与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普通消费者在线下的打假合作和联动。
在做出回应之后,淘宝网昨日宣布,将即时对执法部门公开线下假货分布图,包括线下假货的分布、流转信息,甚至涉假商品市场的经纬度坐标。
争议焦点
1
抽检主体、抽检程序、抽检样本数
工商总局
定向监测系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展开
淘宝
中消协不具备抽检主体资质;将C2C平台与B2C商家放在同一维度比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就直接向社会公开,属于程序失当
VS
2
“正品”如何界定
工商总局
“统一将假冒伪劣产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产品等均列为非正品”
淘宝
非授权渠道不等于非正品,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拥有从出厂到销售最后一环的完整授权体系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5/0129/19225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