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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准生证方知超生 女子引产后诉离婚

2015年01月28日 23:31

身怀六甲的小王在办理准生证过程中方才得知丈夫张某在婚前已育有二子,她所怀的孩子属于超生,要缴纳数十万元社会抚养费方能上户口后,怒而引产,随后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日前,密云法院调解解决了此案,双方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

小王与张某2012年通过微信聊天相识,彼时张某刚刚结束一段7年的婚姻,带着儿子共同生活。一直单身的小王被张某的真诚和本分所打动,二人于2013年初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幸福快乐。2014年4月,小王发现自己怀孕,就辞去了工作,安心在家待产,二人共同期待着宝宝的到来。眼看怀孕已经6月有余,在小王的催促下,二人一起来到小王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但是准生证迟迟没有办下来,小王经询问后从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口中得知,张某在与自己结婚前已生育两个儿子,自己此次怀孕属于超生,需要缴纳数十万元社会抚养费方能办理户籍登记。

对此,小王难以置信,她拨通张某的电话向他求证,张某在电话中承认自己确实有两个儿子,但是只有一个儿子跟他户口在一起。见张某亲口承认对自己有所隐瞒,小王不愿再听张某的解释,愤怒地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并向密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尽管承办法官多次进行调解,但小王认为张某的行为已对其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坚持要求与张某离婚。见小王离婚态度坚决,张某最终也同意与小王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

文章来源:http://fashion.72177.com/2015/0128/19221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