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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恶意推广何以愈演愈烈?专家称法律风险偏低是主因

2015年01月19日 16:31

近年来,流氓软件死灰复燃并愈演愈烈,一些互联网行业的先驱、巨头也深陷“泥潭”,无法自拔。针对该现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日前举行首届专题讨论会,以“互联网恶意推广危害”为主题、以百度公司推广旗下各类软件出现的类似问题为例,让与会专家、律师展开探讨。众人分析认为,流氓软件恶意推广的法律风险较低,而在其所带来的黑色利益链驱动下,微乎其微的法律风险和处罚还不具备震慑力。所以,根治这一现象还需加强行业自律和政府的有效引导。

暴利而风险低 流氓软件愈发猖獗

如今,身处于互联网世界,每个网友都有遭遇流氓软件的经历。深知其危害所在,可是为什么它能存活并且愈发猖狂?

德翼网络CEO唐琰认为,广告主通过流氓软件、恶意推广联盟手段,建立各种下载站点和非法运营站点,由此可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黑色产业链,从而破坏原本健康的互联网生态。而在广告联盟网站上,一个用户的一次注册就可产生1.8元的收入,一个电影应用可产生1.6元。如果装机量在百万级以上,那么由此而产生的推广费及广告费之大不难想象。

因此,恶意推广之所以能扎稳脚跟,首先由于其背后的利益诱惑巨大。而同样,贩毒也获利颇丰,那互联网公司有钱怎么不去贩毒?另一个原因在于,流氓推广背后承担的法律风险很低,与巨大的利益相比他不足为惧。

唐琰指出,当初2004年“熊猫烧香”影响如此广泛,其制作者由于故意传播制作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0年后,计算机病毒已经相对较少一些了,更多的是以流氓软件的形态存在。2014年百度公司因利用搜索引擎流氓推广,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不在少数。可对于百度这样的公司来说,诉讼成本及赔偿金额与商业利益相比,不过九牛一毛。

恶意推广侵害大但用户维权难

2006年底,中国互联网协会曾对恶意软件做出明确定义: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者未经许可情况下,在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括计算机病毒。

根据这一规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冯艳分析现状并总结认为,恶意软件具有八大特征:1、强制安装;2、难以卸载;3、浏览器劫持;4、广告弹出;5、恶意收集用户信息;6、恶意卸载;7、恶意捆绑;8、其他条款及其他侵犯用户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

冯艳认为,百度如今推广旗下各种软件的手法与上述大部分特征符合,而作为一个用户,遇到此类情况要维护却不太容易。

“首先,一般受到侵权用户都会基于合同诉讼。但对于流氓软件来说,它是免费的而且是强制安装上去。其次,侵权的话,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类似于百度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我的权利,没有经过许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至少它是伤害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这造成的损害、造成金钱的损失甚至是时间成本的流失,怎么统计与计算?”

冯艳认为,类似百度恶意软件、恶意推广的事件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在法治社会市场经济应当拒绝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专家呼吁完善法律法规避免行业被毁

对此,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张志峰表示,互联网恶意推广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这违反了最基本的公平竞争原则。对于合法经营的企业来说,发现恶意软件抢占了自己的市场后,它会想方设法把这块市场再夺回。百度一直宣称自己的“狼性”,要知道如今的互联网企业谁不是满怀雄心壮志?那夺回市场,一是利用合法手段,二是同样将自己变成恶意软件,毕竟这样的方式简单粗暴。然而这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整个互联网行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影响整个行业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在专题讨论会上专家建议,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我们还是应该回归到法律上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让用户和其他企业受到恶意软件的侵害时有法可依。而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一定要明确,取得经济利益的手段必须是正当的,作为企业要有最起码的良知与责任感。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5/0119/19182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