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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今年乘用车车船税仍减征两月 四种方式纳税

2015年01月15日 21:33

每日新报记者 金学思 从市地税局获悉,由于今年天津仍将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天津乘用车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这意味着大多数私家车主今年仍只需缴纳10个月的车船税即可,天津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则没有变化。

车船税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天津车船税纳税方式仍为四种:1.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由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2.在市地税局委托代征单位设立的车船税便民服务窗口缴纳车船税。3.船舶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或检验的同时缴纳车船税。4.没有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船,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办理补税、免税、退税的纳税人,属于单位车辆的,到其税务登记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属于个人车辆的,到行驶证注明的住址所在地区县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手续。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115/19173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