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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出台政策 财权人事权都下放给院系

2015年01月14日 20:59

今年开始,院系做好预算,提交给学校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核定后把所有的经费划拨到院系,不论是教学、科研还是人才引进的经费都由院系自主来决定。学校对院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未达成目标或未利用好资源的院系,将被削减未来的资源。

■学院基本运行经费:按照学科的体量、院系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活动和学术活动需要、科研需要等各类需求统一拨给学院。

■学院基本发展经费:根据学科体量、排名、发展潜力来划拨额度。

■重点发展经费:由院系自己制定方案,达成未来学术排名等目标来确定。

人事

学院的人力资源规划经学校批准后,一次性核定三年高级职务晋升总额和年度晋升名额。

■薪酬:人才不论本土或引进,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的,都按照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发放薪酬。

■新进教师:实行“预聘-长聘”制。长聘教职的引进需报学校审批,预聘教职的引进均由学院按程序自行决定。

■教授考评:除了原有的“代表性成果”外,还必须考评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

■解聘:按照“六年非升即走”原则,对于原有的不符合学校发展目标的人员,授权院系可以根据有关法规解聘。

复旦大学的院长和系主任们最近正忙于制订新一年的预算方案和人事方案。今年开始,复旦大学的各院系将凭自己过去一年的学科发展、排名、人才培养、科研进展来获得学院的运行和发展经费。今后,人员引进也将由院系自主决定,对于达到世界一流高校学术水准的教职,不论是土生土长还是海外引进,薪酬也将与国际一流大学接轨。

复旦大学去年年底启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后,最重要的财务、人事配套政策终于落地,而人才培养、科研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的配套政策也将于近日陆续落地。用学校党委副书记刘承功的话来说,“从今年开始,整个大学都要换一种活法了。”

财权人事权成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基础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权力过于集中、管理效率不高、办学活力缺乏这些传统高教管理体制中的弊病备受批评。为了破解这一管理难题,去年年底,复旦大学启动了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但是,没有配套的政策和措施,改革仍然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

事实上,复旦大学曾在2002年尝试过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但当时生命学院一位“海归”院长千方百计争取到在学科建设方面试点的机会后,没过多久就放弃了:“用人用钱都说了不算,管理权给了也没用!”

“985三期”执行过程中,学校再次试行经费使用权下放。但院系有了财权后,在其他配套机制不变的情况下,发展仍然掣肘不断——有了财权,买了设备,却发现没有空间放设备;好不容易腾挪出空间,却没有足够研究生资源开展科研……

类似问题在全国高校中并不少见。此次复旦大学配套政策中,将财权、人事权都下放给院系。而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研规划也都由学院自主决定。

“让学校决定每个学科的具体发展、规模定调、分派资源,肯定不如院系更加知根知底。要让了解第一线情况的人做决策,决定人财物该用在哪。”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朱之文多次强调,“学校只对各院系及学科自身的常规发展扮演审核、监督的角色。腾出精力,谋划关系学校发展大计的重大项目。”

院系经费使用由院系自主决定

“今年开始,院系只要把预算提交给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核定后把所有的经费划拨到院系,不论是教学、科研还是人才引进的经费都由院系自主来决定。”复旦大学财务处负责人苟燕楠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院系的方案,分为基本运行经费、基本发展经费和重点发展经费。

学院基本运行经费按照学科的体量、院系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活动和学术活动需要、科研需要等各类需求统一拨给学院。学院基本发展经费是根据学科体量、排名、发展潜力来划拨额度。至于重点发展经费则由院系自己制定方案,达成未来学术排名等目标来确定。“不过学校也将对这些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学校有关负责人称,没有达成目标或者没有很好利用资源和自主权的院系,在未来的发展中将被削减资源。

过去,院系和所有的行政部门都有预算方案,上交到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后拨款。但是,在接下来的财政年度中,院系仍然需要根据学校各个行政部门五花八门的专项,来争取项目,才能获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经费。“一些部门甚至常年要有几个人专门负责盖章,因为手上的项目太多了,天天都有人来申请项目要求敲章。”苟燕楠说,“因为此次改革,还有部处的负责人来找我们谈话,因为想不通未来连敲章的权利都没有了。”

按照此次改革方案,行政部门将没有经费也不掌握项目,学校将集中力量重点支持跨学科重大平台项目和一流重点学科的加速发展。

院系自主决定引进人才和教职的晋升

根据复旦大学此次发布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学校对新进教师实行“预聘-长聘”制。并且,不论本土人才还是引进人才,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的,都按照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发放薪酬,而对于教授的考评,除了原有的“代表性成果”以外,还必须考评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

但“人事相关的政策都由院系自主决定”并非全部,学校人事处负责人钱飚在接受采访时称:“现在学校还在研究人事制度的‘负面清单’,未来只要不是负面清单中的内容,院系都可以自主决定。”

学院的人力资源规划经学校批准后,一次性核定三年高级职务晋升总额和年度晋升名额。学院可根据当年申报人数、学科布局等具体情况,对每年度高级职务晋升的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据介绍,按照目前的规划,长聘教职的引进需报学校审批,由学校和学院共同配置相关资源。预聘教职的引进和流动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进校均由学院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相关规定,按程序自行决定并配置相关资源。而且学校将加快完善人员转岗和退出机制,按照“六年非升即走”的原则,对于原有的不符合学校发展目标的人员,授权院系可以根据有关法规解聘。 ■首席记者 姜澎

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5/0114/19167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