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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卫生部门建短缺药品监测点

2015年01月10日 20:37

国家卫计委昨日印发《关于做好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短缺药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设立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发布短缺药品预警信息。

近期,解救农药中毒的氯解磷定、抢救休克用的去甲肾上腺素、抢救肝素导致出血的鱼精蛋白等急(抢)救药品在一些省市医疗机构频频告急,备受社会关注。

《通知》要求,公立医院可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与企业议价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急(抢)救药品,可委托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议价采购。此外,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急(抢)救药品,可打包定点、定向采购,并探索以省(区、市)为单位招标定点生产。

文章来源:http://health.72177.com/2015/0110/19151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