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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 学校建上下学交接制度

2015年01月06日 20:40

5日,《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增加了“学校应当建立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的上下学交接制度”的内容。在新规实施的第一天,记者走访了全市多所学校发现,不少学校已建立起了学生上下学的交接制度,放学期间秩序井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不仅仅只约束学校,同时也对家长提出了要求,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及时接送孩子。

不少学校已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

在南山区华侨城小学,记者发现学生手中都持有“接送卡”,对学生入学离校的具体时间进行了记录跟踪。此外,在放学时段,家长不能按时接走的学生会被安排进入传达室旁边的“学校服务窗口”,该房间内配有空调、电话以及供家校联络的电话卡,如果学生有需求,值班人员会协助学生使用电话联络家长。通过“安全接送系统”和“学校服务窗口”,人机互补,使得上下学的安保工作秩序井然。

华侨城小学校长黄绪信介绍,该校不仅聘请了校外法制安全员、法制校长,得到了沙河派出所以及城管单位的支持,还特别聘请了3位退伍军人担任“教官”。“教官”不仅承担着午休时间的学生安全看护工作,还肩负着在上、下学期间对家长接送学生进行全程保卫的责任;此外,在“学校服务窗口”等候家长接走的学生也均由教官照管,保证四年级以下的每个孩子都能安全送到家长手上。

在宝安区滨海小学,记者看到全部学生按班级列队,逐一走出校门,对于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则规定必须有大人来接才允许离校。一些家长没有及时来接的学生,则统一安排在校门后面的楼梯处,方便家长来校后可以第一时间看到孩子并将孩子领走。

开放图书馆等给留校学生

除了要求学校建立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的上下学交接制度外,新修订的《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还要求学校应当安排人员看管晚离学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记者从龙岗区平安里学校了解到,在该修订条例正式实施前后,该校的安全秩序有条不紊。该校副校长曾小毅介绍,正常情况下该校家长接送学生的时间比较准时,偶有父母亲或者其他直系亲属不能及时赶到的特殊情况,各班的值班教师会跟进到底,协助联络家长,并将学生安置在教师办公室或者保安室等待家长。而在午休期间,该校则采取了集中管理的办法。因有学生在校就餐,因此平安里学校会根据学段开放中、小学两个阅览室,分别配置值班教师和家长义工,协助维护秩序、保护学生安全。

深圳小学校长王海林表示,在《条例》正式实施以前,很多学校就已经对晚离校学生采取了专人看管措施。以深圳小学为例,对于晚离校的学生,学校会开放图书馆以及运动区域给学生,一般情况下,到了5点后,只有极个别的学生留校,学校则会将他们集中起来由专人看管。

保护孩子安全既是学校也是家长的责任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5年,我市就制定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学校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在2010年的《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则提出了“对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应当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的要求,此次条例修订实施,使得新规的执行力度有效地提升。

该负责人表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安全问题一直非常重视,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设为“安全教育周”。条例的实施不仅仅只约束学校,同时也对家长提出了要求,希望家长能够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对孩子的安全负责,及时接送孩子。记者 姚卓文 符亚威 见习记者 李丽

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5/0106/19133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