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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学初中2月1日起放寒假 3月1日结束共29天
2015年01月04日 17:12记者3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15年2月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29天;高中放寒假从2015年2月8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22天。全市中小学将于3月2日开学、上课。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规定,寒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市教育局要求,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舍、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认真做好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记者 姚卓文)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5/0104/19121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