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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性就业仍有诸多困扰 生育成主要“绊脚石”

2014年12月31日 21:33

天津日报记者 张宝义 孟若冰 日前,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等部门对天津市区20岁以上普通女性(不含在校大学生及退休人员)1045人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天津妇女的就业水平保持了较好的状态,但妇女经济收入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工作压力普遍偏大、失业后再就业与生育后再就业相对困难等问题同样不容小觑,应当引起社会关注。

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妇女的家庭月均收入为6893元,其中就业妇女的家庭月均收入为7124元,未就业女性的家庭月均收入为5664元,两者相差1460元。在家庭储蓄方面,就业妇女家庭的储蓄状况明显好于未就业妇女家庭,由此可见,妇女就业与否对其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而未就业妇女的个人及家庭经济负担和经济拮据状况明显高于就业妇女,表明了妇女就业收入对家庭经济影响的重要性。

妇女的就业状况对其家庭和个人消费状况有较大的影响,未就业妇女因缺乏经济来源,使得其家庭及个人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多样性均呈现出不令人满意的状态。在家庭消费的各主要生活支出项目中,未就业妇女家庭处于普遍较低水平,特别是在“上网通讯”“子女教育”“交通出行”“文化娱乐”“保健医疗”方面,存在较大的消费水平差异。这种差异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妇女家庭及个人的生活质量,对子女教育投入的“低水平”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妇女就业与否对其个人消费的影响也不容小视。此次调查表明,在涉及女性健康与个体发展的各项消费中,未就业妇女均呈现较低的状态,特别是在“化妆美容”“服饰”“社交”“文化娱乐”“旅游”等方面,两者的差异十分突出。这种差异的持续性发展,无疑会对女性的生活质量、生活心态及生活追求造成不利影响。

妇女就业与否对于子女养育的影响有利有弊,如妇女生育子女后主动辞职专心照顾子女,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但前提条件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妇女弃职后不影响家庭的正常经济生活。但是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而言,由于妇女弃职会影响家庭的经济收入,造成子女养育的投入不足,给子女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从此次调查的结果看,就业妇女拥有子女的比例为74.1%,未就业妇女拥有子女的比例为72.1%,两者的比例基本相当。但在统计了她们各自的家庭月均收入情况,发现放弃正式工作专心养育孩子的妇女家庭月均收入为5521元,而未放弃正式工作,产后继续工作的妇女家庭月均收入为7084元。可见产后未就业妇女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理想,这有可能给未来子女成长带来一定经济上的负面影响。

调查数据统计表明,未就业母亲在供养子女方面的确有较高的供养负担,这种较高的供养负担会使她们降低子女的养育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子女的成长与发展。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231/19110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