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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股骨头坏死诊疗规范进行初稿讨论
2014年12月29日 20:10中新网12月29日电 2014年12月28日,由中日友好医院骨关节外科和《中国骨与关节外科》杂志承办,中华骨科学会关节外科学组坏死工作委员会主办的“股骨头坏死诊疗规范专家研讨会暨第12届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在北京协和医院举办。中日友好医院骨科专业首席专家李子荣教授就“股骨头坏死临床诊疗规范(讨论稿)”的研究历程和发布意义等话题,与应邀而来的专家及媒体代表进行了交流。
股骨头坏死又称缺血性股骨头坏死,系骨科常见且难治性疾病。由于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病理机制尚未完全明了,因此诊断和治疗上的争议甚多,但目前国内外对诊疗主要问题存在共识,对诊疗仍无规范。国内发表的专家建议和专家共识,对股骨头坏死规范化的诊疗起了重大作用,但仍存在实用性与操作性的欠缺。因此,制定股骨头坏死诊疗规范很有必要。
本次研讨会对股骨头坏死的分期、分型、临床表现、诊断方法等做了重点讨论。股骨头坏死的临床表现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早期和早中期,患者无症状或仅有髋部轻度不适,包括腹股沟部或大转子部不适,强力内旋出现髋部疼痛,关节活动没有障碍。其次是中期即围塌陷期,患者出现较重的髋部疼痛和跛行,内旋活动受限,强力内旋疼痛加重。第三是中晚期及塌陷期,患者疼痛中度,但跛行加重,患者患者关节活动屈曲内旋及外展活动均有中等受限。最后是晚期即骨关节炎期,疼痛中或重度,跛行加重,关节畸形。
中医友好医院根据股骨头三柱结构为基础,以坏死灶占据的三柱结构情况,将骨股头坏死分为M型、C型和L型。其中L又分为次外侧、极外侧和全股骨头三种。
股骨头坏死的治疗,应根据坏死分期、分型、年龄、职业,对保髋治疗的依从性进行综合评定和选择。一般来说,可选择非手术治疗、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三种。非手术治疗应避免撞击性和对抗性运动,对早中期患者可减轻疼痛,患者最好选择双拐而不是轮椅。药物治疗包括中、西药,西药如双膦盐酸制剂、抗凝剂、非甾体消炎药、前列地尔及多巴胺等,中药包括活血化瘀药和补肾健骨药。物理治疗含体外震波、电磁场和高压氧等多种方式。
期间,李子荣教授多次强调,人们以往把股骨头坏死称之为“不死”的癌症,这是不科学的、危言耸听的,容易导致患者及家属失去治疗的信心,或者盲目就医。他认为,现在对于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股骨头坏死,均有相应的治疗手段,患者应该树立康复的信心,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科学的治疗。(中新网健康频道)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health.72177.com/2014/1229/1909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