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2015年度机动车检验将启动 按尾号验车可避高峰
2014年12月29日 13:58城市快报记者张清 下月起,2015年度机动车检验和大中型准驾记录驾驶人审验将全面启动。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每到月底都会迎来机动车检验的高峰,为避免“扎堆”,建议驾驶人按“尾号”验车。
如何避免验车“扎堆”?
该负责人表示,号牌尾字号为0至5的车辆,可在每月1日至15日办理检验手续,号牌尾字号为6至9的车辆,可在每月16日至月底办理检验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凡机动车行驶证签注“检验合格至2015年某月有效”章的,应按照检验合格有效章签注日期对应月份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前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适用6年内免检政策的天津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代办人)可到市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支队安监大厅等场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处罚:机动车逾期不参加检验继续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大中型客货车怎样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记录驾驶证,有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登录天津市交通安全网学习,然后就近选择交警支队办理审验手续;持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记录驾驶证,有交通违法记分且具有营运资质的驾驶人,以及持有上述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就近选择交警支队接受审验。持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记录且无交通违法记分、无事故的驾驶人,可通过交通安全网等途径自学交通安全知识,无须办理审验手续。
处罚: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继续上路行驶,将处以500元罚款,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人信息变更怎么办?
新取得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需就近选择交警支队参加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需要提醒的是,如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或持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记录驾驶证的驾驶人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就近选择交警支队备案。
处罚:驾驶人信息变更后未按规定申报变更信息,将处200元罚款。
到哪里提交身体证明?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可就近选择交警支队或公安医院、二五四医院、四六四医院、武警天津总队医院4个交管部门授权的一站式服务站,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就近选择支队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处罚: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1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3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由车辆管理所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229/19093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