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尚前沿 亲子育儿
辽宁孕妇有缺碘风险 易伤胎儿大脑
2014年12月26日 10:55辽宁孕妇有缺碘风险 易伤胎儿大脑
建议食用孕妇碘盐和富碘食品;烹饪菜肴待快熟时再加碘盐
12月25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对于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基本达到控制水平,但孕妇仍面临碘营养不足的风险,建议孕妇食用孕妇碘盐和富碘食品,防止对胎儿造成不可逆转的脑损伤。
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辽宁省2013年度卫生计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指出,我省绝大多数地方病已达到控制水平,少数病种仍需要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和加强重点人群的疾病监测。其中,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儿童碘营养水平适宜,孕妇面临碘营养不足的风险。
2013年重点人群碘营养监测数据显示,我省8-10岁儿童的尿碘中位数为182.1μg/L,处于人群碘营养标准中的“适宜”水平;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45.2μg/L,处于 “碘营养不足”水平。孕育中的胎儿和0-2岁婴幼儿处于脑发育的关键期,一旦碘摄入不足,就可能造成不可逆的脑发育损伤。因此,建议孕产妇食用孕妇碘盐(含碘量30mg/kg±30%),也可多食用海带、紫菜、海鱼等含碘丰富的食物,改善碘营养水平。
专家提醒,碘过量和碘缺乏一样对人体有危害。每天食用5g碘盐,摄入的碘量就可以满足人体的基本需要,也是安全的。但由于农村居民的日均摄盐量远高于城市,容易造成碘过量、高血压等疾病,所以口重的人要减少摄盐量。
居民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碘盐,碘盐必须有包装和碘盐标志,购买时要辨认清楚。千万不要随意购买私盐、劣质盐,更不能用工业盐、非碘盐充作食盐。碘盐应放在阴凉、干燥处,因为碘遇高温、潮湿环境或遇到醋等酸性物质容易挥发,所以要随吃随买,不要长期存放。烹饪时不宜过早放入碘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以避免碘丢失。
辽宁控制碘缺乏病时间表
2008年:我省登记地方性克汀病(由碘缺乏造成的疾病)患者2667人,患者均为20岁以上农村居民,其中40-59岁居民占61.8%。2011年:我省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2.4%。其中,城市儿童甲肿率为1.4%,农村儿童为2.7%。8-10岁儿童甲肿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近。2013年:我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8.2%,碘盐覆盖率为99.7%,居民食用盐含碘量为25.0mg/kg,全省居民食用盐碘含量较碘盐加碘量调整前有明显下降。
另悉,我省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地方病控制效果显著。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ashion.72177.com/2014/1226/19085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