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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秩序“顽疾”仍需除
2014年12月24日 13:35原标题:旅游市场秩序“顽疾”仍需除
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旅游法实施一年多来开局良好,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旅游综合协调体制机制运行还不到位、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没有根本好转、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比较突出、旅游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据了解,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旅游法的及时出台,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提供了法律保障。
旅游法虽实施一年有余,但旅游市场秩序中仍存在一些“顽疾”。执法检查报告显示,一些不法人员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垄断市场等现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黑社”、“黑导”、“黑车”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违法“一日游”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旅游经营者规避旅游法规定,将购物场所改头换面变为景区,采取变通手段和隐蔽方式,欺骗或变相强迫消费;一些不法商家甚至采用价格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手段从事旅游经营,致使“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利益链条难以打破;在一些边境地区,通过旅游渠道从事走私、贩毒、赌博和涉黄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多重。执法检查报告认为,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要想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必须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公安、工商、价格、交通、质监、旅游等部门要重点查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国土、环保、住建、文化、林业、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要重点解决违法用地、破坏资源、过度开发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坚决清除旅游市场的“害群之马”,不搞“下不为例”,构建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和产业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travel.72177.com/2014/1224/19073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