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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5年推行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补贴新模式

2014年12月22日 20:49

天津日报记者 岳付玉 日前,记者从市金融工作局、天津保监局和市财政局等联合召开的会议上获悉,天津在金融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方面推出重大举措——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机制,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放大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放开胆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政府为贷款损失提供风险补偿,减少金融机构后顾之忧,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多“阳光雨露”。新举措将从2015年正式推行,首期归集风险补偿金规模达60亿元。

天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激发创业热潮,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小微企业10万户。这些企业设立之后急需得到资金支持。据统计,天津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只有27%的企业得到贷款支持,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个问题不破解,实体经济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制约。

记者从《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看到,该风险补偿补贴模式,以满足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为目标,以帮助未取得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首笔贷款和缺乏抵质押担保物的企业获得信用贷款为重点。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为合作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按法定程序核销后本金损失的50%”。该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用途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天津场。”风险补偿金由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222/19063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