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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到妇产医院做人流 术后未同房仍验出怀孕

2014年12月18日 22:07

陈女士在福州福兴妇产医院讨要说法

怀了孕却被告知胚胎不好,需要做手术拿掉孩子,福州的陈女士有些不舍,有点难过。但她还是花了3000多元去福州福兴妇产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不过,手术后20多天,陈女士发现胚胎还在腹中。

让陈女士更为气愤的是,之后她到医院讨要说法,医院称并没有为其做人流手术,收费清单上的多项人流手术费用,只是借人流手术费用之名,收取其他检查和手术的费用。

“不仅白花钱还受罪,医院应该给自己一个说法和相应赔偿。”12月15日上午,说起自己此前的遭遇,陈女士和丈夫很是气愤。

12月15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前往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了解了情况,院方称医院从检查、诊断、手术都不存在差错,借人流手术项目收取其他项目的费用也属合理。

“人流”术后20多天未同房仍验出怀孕

今年30出头的陈女士,和丈夫在福州做生意。她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她是在10月15日左右发现自己怀孕的,为了确认怀孕情况,她在一个女性朋友的陪同下,于10月16日前往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产科检查。陈女士说,当时到医院是想做早孕产检,不过做了抽血检查后,医生怀疑胚胎不好,告诉她需要在24小时后再次抽血检查。而再次抽血检查后,医生仍告诉她,胚胎不好,可能需要做人流手术取掉胚胎,并让她转到妇科门诊就诊。

“24日,我再次到医院妇科门诊就诊,医院不仅安排了VIP就诊通道,还安排了一个称是医院最好的妇科主任,随后做了一系列检查。”陈女士介绍,接诊自己的是该医院妇科主任杨莉,自己当天上午做了抽血、心电图、B超、阴道镜、白带等多项检查。检查报告出来后,杨莉告诉她,B超看到一个米粒大小的胚胎,不过胚胎不好,生下来以后小孩可能会畸形,建议做流产手术。在杨莉建议下,陈女士当天就做了人流手术,并于当天下午回了家。

“原本以为手术做好了,可以好好休息,可是接下去的近一个月里,还是觉得很恶心想吐。”11月20日,带着怀疑,陈女士再次买来验孕棒做了检测,结果显示仍是怀孕状态,这让她和丈夫瞠目结舌。陈女士说,按照人流术后注意事项,一个月内不能同房,自己当月也没有和丈夫同房。

转院检查获知流产不全涉事医院称未做过人流手术

11月21日,难以置信的陈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赶紧前往福州一家三甲医院妇产科就诊。陈女士说,在该三甲医院做了B超后,结果显示她的子宫内仍有一个胚胎,且胚胎位于左侧宫角,医生诊断为“不全流产,宫角妊娠”。医生告诉她属于宫外孕,子宫随时有破裂可能。当天,她只好接受了腹腔镜部分宫角切除术。

手术后,陈女士将自己子宫左侧宫角取出的组织送检做病理分析。半个月后病理报告显示为“宫角异位妊娠”。12月15日,陈女士向东南快报记者出示了上述三甲医院妇产科开具的手术及病理报告,报告上的内容证实了陈女士的说法。

陈女士说,自己花了钱做人流手术,没做好已经很生气了,更气愤的是,事后医院还不承认做过人流手术,觉得被欺骗了。12月8日,她和丈夫带着所有的检查报告和发票,前往医院讨要说法。然而院方在了解情况后,却表示医院的检查、诊断都不存在问题,之所以没有将子宫里的胚胎取出来,是因为B超检查、宫腔镜检查都未发现宫内有胚胎。

陈女士告诉记者,医院最后给她的说法是,医院没有给其做过人流手术,仅是做了宫腔镜检查,不存在欺骗的行为。

“医生手术前明确告诉自己,要做人流手术,且还签了术前通知书。此外,自己在医院的就诊费用清单、术后宫腔镜检查报告上都有显示“人流手术”项目,医院却不承认做过人流手术,明显就是乱收费,是草菅人命。”陈女士很不解。

费用清单显示多项人流手术收费院方:是借名收取其他项目费用

12月15日上午,陈女士向东南快报记者出示了十几张在福州福兴妇产医院就诊期间的凭证,包括病例、B超检查、宫腔镜检查、门诊病人费用清单等各种单据。病例本上的诊疗记录上显示,医生的诊断为早孕,且怀疑宫外孕。而10月24日陈女士做的B超检查报告上也标注,宫内可见“3.6×2.5mm的无回声,警惕宫外孕”等关键字眼。从陈女士在医院打印的门诊病人费用清单上,东南快报记者还看到,“人流术后营养套餐、人工流产术(VIP内窥镜直视取胚术)、微波治疗(人流术后保宫康复治疗)”三项有关人流手术的收费,总共2308元。此外,手术当天一份宫腔镜检查报告单上也显示,“人流后探查宫腔形态正常,诊断为早孕、宫外孕。”等这些文字。

为了证实陈女士的这些说法,15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前往福州福兴妇产医院核实。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业务院长范学明表示,10月24日,陈女士怀疑自己怀孕,在医院抽血检查后,报告确实有提示是早孕,但是在随后的B超检查中,医生未发现其宫腔内有妊娠囊,而是发现了宫腔左侧有一乳头状突起。当时医生也告知了陈女士,要进一步做宫腔镜检查,一方面为了明确是否宫内有妊娠囊,一方面为了发现胚胎时可以同时取掉,既做了诊断,又做了治疗。

“但是做了宫腔镜检查后,并没有发现宫内有胚胎,因此并没有做人流手术,而是将宫腔左侧的乳头状突起取出。”范学明说,医生在术前确实让陈女士签了人流手术术前通知书,不过实际上是做宫腔镜检查。而对于费用清单上显示的三项关于人流手术收费,以及陈女士术后宫腔镜检查报告单上提示的“人流后探查宫腔形态正常”,他称是因为“宫腔左侧的乳头状突起取出”这项手术在电脑系统中没有对应的收费项目,所以借人流手术项目来收取费用是合理的,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业内说法

“做甲手术收取乙项目费用是绝对不允许的”

“做了甲手术,却收取乙项目费用,这在医院的管理中是绝对不允许的。”福建省一位从事30多年医政管理工作的陈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医院每项收费标准必须是经过物价委批准的,而且必须是明晰的收费项目,如果双方发生医疗纠纷的话,收费凭证将是很重要的维权证据,在认定上,一般也是以收费凭证为准。

“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导致该项手术没有完成,也必须告知患者或者其家属,而且还需经过患者或者其家属签字确认的。此外,如果手术过程中没有找到原来的目标,也必须告诉患者并且经过患者签字确认。”陈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患者陈女士描述的属实,那么这家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缺失存在问题。

福州一家三甲医院妇产科医生则表示,B超检查一般都可以明确发现早孕。宫外孕确实可能因为胚胎太小或医生技术问题,检查发现不了。不过进一步宫腔镜检查后都能发现。如果医院称宫腔镜检查未发现宫内有妊娠囊,那应该属于医生技术欠缺的问题。该医生还说,妇产科的每一项治疗和手术,都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目录,且人流手术与“宫腔左侧的乳头状突起取出”这两项是不同类型的手术项目,如果要收费,应该收取活检的费用,而不是收取人流手术费用,而且两个项目的费用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就陈女士这一遭遇,向福州市卫生局反映了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核查并给予答复。东快记者黄淑平/文吕诚刘兴/图

文章来源:http://fashion.72177.com/2014/1218/19050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