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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讨论:对公共场所吸烟说“不”

2014年12月16日 20:41

勇于对公共场所吸烟说“不”

这是公共场所,别抽了!

天津日报记者 姜凝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从禁烟场所、烟草广告、烟盒警示图标等方面予以严格规定,被称为“最强禁烟令”。天津施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也已有两年半,面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违法且不文明行为,您怎么看?又是如何应对的?

连日来,本报记者跟随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控烟监督执法部门对天津公共场所进行了明察和暗访。

正能量

银行营业厅:多数场所环境清新

12月14日9:00,暗访组来到气象台路建设银行营业厅,大厅内贴有显著的禁止吸烟标识,没有烟味。访察期间,门口等候区处的一名男士拿出香烟准备点燃,工作人员主动上前劝阻,告知其室内不允许吸烟,该男士比较配合,收起烟盒。

部分餐厅:控烟成特色招牌

位于河东区后广场的一家名为“三不馆”的餐厅将控烟作为特色招牌。12月8日11:00,暗访组走进餐厅,招牌上“不抽烟、不打牌、不接吻”的“三不”店内守则格外醒目,诙谐幽默地提醒就餐和工作人员店内拒绝烟草。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用餐者,大家也都表示这种方式较易被人接受。餐厅负责人金晶介绍,餐厅开业两年来逐步推行无烟餐厅,获得了很多顾客支持,从过去的每桌都要提醒客人不要抽烟,到现在的客人进店后相互提醒不得抽烟,控烟效果十分明显。

曝光栏

商场:楼梯间和洗手间存在吸烟现象

12月13日10:30,暗访组到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上的某商场检查。商场入口处标有“无烟商场”字样。商场售货人员表示,进入商场的吸烟者会被劝阻。但在楼梯间,暗访人员闻到烟味,发现地上有烟头,而在楼梯拐角处就贴有“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0—3000元”的红色禁烟标识。随后,进入男洗手间,发现正有人吸烟,地上有烟灰和烟头。

【解释】按照《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商场(店)、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的室内营业区域为禁止吸烟场所。

网吧:吸烟现象严重

12月14日11:00,暗访组来到市内某网吧,暗访人员打开门,烟味便扑面而来。网吧内20多人正在上网,至少有5人正在吸烟,并无人劝阻吸烟,且网吧内没有禁烟标识。

【解释】按照《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等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室内区域为禁止吸烟场所。

专家谈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防治科主任郑文龙表示,全面控烟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公众对二手烟危害的认识,让吸烟者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自觉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同时,还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勇于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说“不”。

市民说

@往事随风wg:我最不能容忍在办公室抽烟。我们每周上班六天,办公室天天有人抽烟,说了伤感情伤和气,不说抽烟者也不自觉,空调室里抽烟,我们是真正的受害者,再说我们反倒成了另类。

@csfy1232012:在我家里,烟民们走了,我还得把烟雾轰出去。

@夏季2001: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有人抽烟,如果此时旁边传来刺鼻的烟味,还能有好心情吃饭吗?

下期话题聚焦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欢迎广大读者登录天津日报官方微博或拨打热线28201000参与讨论。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216/19036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