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天津“限放令”首日:告知3万对新人禁放烟花爆竹

2014年12月02日 23:54

“限放令”首日,我们在行动

殡仪服务站工作人员劝导逝者家属不要燃放鞭炮

关注烟花爆竹限放令

城市快报记者 李文博 韩爱青 常建 实习生 王伊芳 昨天是新修订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一天。天津安监、公安等执法部门及殡葬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均出台相应举措,从各个环节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同时引导群众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

安监

检查1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外环线内不再设长期零售点

昨天上午,天津安监部门奔赴蓟县,对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货物存放情况进行检查。“经过检查,这家企业的烟花爆竹进货品种和规格等都符合新规。”市安监局监管三处正处级调研员高建国介绍说,安检部门还对这家企业的安全和消防等问题进行了相关检查,“比如双响类、升空带炸响、轨迹不定的产品不适合在市内燃放,擦炮、摔炮、拉炮、砸炮类产品也在限制范围内,因此要求企业不要进货。”高建国表示,目前天津共有1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监部门将在近期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

据了解,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烟花爆竹销售量逐年降低。去年,经审批的外环线以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共有330多家,为了适应新变化,天津今年还将进一步缩减10%到15%零售点,并统一外环线以内零售网点的审批管理。“截止到12月1日,我们已经回收了外环线以内所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许可证。”高建国介绍说,今后将只允许春节期间临时销售网点的存在,同时对进货厂家严格控制,进货厂家总数将减少至40多家。

此外,新《办法》规定,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并发生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高建国表示,对于相关举报,安监部门会进行实地查处,并查找烟花爆竹源头进行检查。此外,一旦发现隐患,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将发挥重要监管职能,市民也可拨打电话12350进行举报。

婚庆

告知新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婚庆企业也不提供相关服务

昨日从市婚庆协会了解到,本月天津大约有3万对新人举行婚礼。目前,婚庆协会已通知新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婚庆企业也不提供相应服务。

据市婚庆协会会长潘树辉介绍,现在新人与婚庆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中都有“不能燃放鞭炮,且婚庆公司不提供燃放鞭炮服务及相关产品。”的明确条款。另外,新人与酒店订立的合同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在酒店门前燃放鞭炮”,一些酒店还在大厅明显位置张贴了相关规定。潘会长说,尽管这两年婚庆协会一直要求婚庆企业向新人宣传不放鞭炮,但效果并不是很好,毕竟这是多年形成的习俗。现在出台了新规,有了明确规定和处罚措施,工作变得更好做了。为了给新人营造“喜庆”的氛围,婚庆企业会提供电子鞭炮、放气球、放和平鸽等服务,新人可自主选择,既有创意又环保。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202/18981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