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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投诉处理渠道向双方投资者开放

2014年11月30日 23:41

对内地投资者提出的涉及香港证监会监管事宜的诉求,由香港证监会依据香港法规统一处理,中国证监会可提供转送服务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乔誌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相关合作安排,内地、香港投诉处理渠道均向双方投资者开放。”针对有关沪港通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投诉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8日表示。

张晓军表示,港股通投资者就香港上市公司的相关投诉可以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直接提出。香港证监会负责处理涉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行为,包括上市公司并购、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联交所负责监管上市公司是否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包括处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投诉。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不受理投资者金钱赔偿请求。此外,投资者可登录香港交易所网站“披露易”栏目(www.hkex.com.hk)获取香港上市公司联系方式。

对内地投资者提出的涉及香港证监会监管事宜的诉求,据张晓军介绍,此类诉求由香港证监会依据香港法规统一处理,中国证监会可提供转送服务。

张晓军表示,内地港股通投资者投诉可参见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投资者保护”频道中《沪港通投资者保护专栏》中的《内地港股通投资者投诉指引》(以下简称《投诉指引》)。

截至昨日,证监会官方网站中《投诉指引》从“香港交易所、香港证监会各自的投诉监管范畴以及诉求处理规则”、“如何向香港交易所、香港证监会提出投诉”以及“内地港股通投资者诉求是否可由中国证监会向香港证监会转送”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解答。此外,证监会还列举出沪港通香港机构的常用网址。

根据《投诉指引》,对内地投资者提出的涉及香港证监会监管事宜的诉求,由香港证监会依据香港法规统一处理,中国证监会可提供转送服务。投资者需按照香港证监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投诉处理的要求,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及电子邮箱)、投诉事项、投诉依据事实理由等情况。香港证监会将按照既定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4/1130/18970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