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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方以后将不能吸烟

2014年11月27日 20:28

中新网移动版 小编 JJ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送审稿首先对“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室外场所也被提出禁止吸烟。那么有哪些具体地方可能会涉及到禁止吸烟的呢?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

(2)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的室内外区域

(3)除第(2)项规定以外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及室外教学区域

(4)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外区域

(5)除第(4)项规定以外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室内区域及非吸烟点的其他室外区域

(6)除第(4)项规定以外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区域

(7)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档案馆以及其他各类公共文化、科技场馆的室内区域

(8)金融、邮政、电信、股票交易等营业场所的室内区域

(9)商场、超市、书店等商品批发零售场所的室内区域

(10)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厅等的室内区域

(11)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12)校车和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船舶、民用航空器、火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厅、旅客等候的室内区域

(13)公用电梯间及其室内等候区域

(14)宾馆、酒店、旅店、餐厅等场所的室内区域

(15)政府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增设的禁止吸烟场所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文章来源:http://health.72177.com/2014/1127/18955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