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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大学毕业开网店贷款免息 个人最高可申20万
2014年11月25日 21:57昨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的实施方案》。即日起,对于开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据了解,从今年起至2017年,贵阳市将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力争引领扶持30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14年不少于500人,2015年不少于750人,2016年不少于850人,2017年不少于950人;至2017年,建立起全市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体系,形成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体制机制。凡是已在贵阳创业或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均纳入扶持对象,重点扶持年龄在3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方案》,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组织创业的,可申请每人最高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其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或开办“网店”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诚信经营,信用良好,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及以上,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及以上的,同样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同时经营2家及以上网店的,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即日起,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前往贵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或各区(市、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办理。
(杨先涛 本报记者 段筠)
高校毕业生 其他创业补贴
同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或毕业当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自主创业并带动1人(含1人)以上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租赁的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签订的租用协议在1年以上且实际经营半年以上的,可向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每月实际租金高于300元的,按300元补贴;低于3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
1、须是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有效证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2、已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
4、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
5、能按规定提供担保机构认可的反担保,对参加创业培训、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人员,可适当降低反担保标准;
6、在经办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并承诺接受经办银行信贷、结算监督;
7、贷款只能用于补充所经营项目自筹资金的不足,自筹资金不低于贷款额度的30%;
8、以代理、承包、租赁经营等方式自主创业的,能提供证明其代理、承包、租赁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相关材料;
9、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2、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个人贷款申请书》;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证明以及场地证明等复印件;
6、如经营项目需行业许可的,还需提供相关资料;
7、个人信用报告;
8、《贵阳市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
9、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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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4/1125/18938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