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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幼儿园教师针扎幼童 教育局相关责任人被免
2014年11月21日 14:55今天(11月21日),西部网记者从咸阳市秦都区获悉,针对咸阳彩虹幼儿园北园教师针扎幼童事件,秦都区教育局局长张选奎被诫勉谈话,分管副局长雷瑛被予以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11月18日上午,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东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3岁儿子在彩虹幼儿园被樊姓老师用针头扎伤。经公安机关调查,违法嫌疑人樊某,系彩虹幼儿园北园聘用幼教;陆某,系彩虹幼儿园北园幼教。自今年9月以来,樊某、陆某,以孩子不听话、调皮捣蛋为由,用医用针头针扎5名儿童。
11月2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樊某、陆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同日,根据调查结果,秦都区委、区政府责令彩虹幼儿园北园进行停园整顿,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彩虹幼儿园北园园长高哲、主管副园长李红侠、保教主任张练云予以撤职;对秦都区教育局局长张选奎予以诫勉谈话、分管副局长雷瑛予以警告处分,秦都区教育局决定对学前科科长沈澄宇、马泉教育组组长程大鹏、成教专干高丽娜予以免职。
据了解,咸阳秦都教育部门已开始组织对受侵害幼儿积极进行治疗和心理疏导,并对全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加强管理,完善相关设施,在全区教师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园办学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安全。(记者 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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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4/1121/18919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