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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探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校园治理新理念
2014年11月21日 10:12中新网济南11月20日电 (陈倩倩)大学寝室检查是否背离宪法保护公民隐私的精神?中国高校纷纷废止禁止大学生在校结婚、生子的规矩,实属依法治校的历史性进步……山东大学高层领导20日下午与法律教育专家“碰撞”,探讨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校新理念。
中新网记者20日从山东大学“依法治校”相关学术研讨会上了解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山东大学专家建议,应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贯穿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全过程。
“中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但几年以前,中国各大学都不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这个规定明显违背国家法律精神,后来在校大学生被允许结婚,甚至生子,这是依法治校的进步”。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在研讨会上话锋犀利。
联系到前不久有的高校进行学生寝室检查,查出并没收了大量的电饭锅、电热水器事件,李忠夏说,“现在有学生主张大学寝室不能被随意检查,因为宪法明确规定住宅不受侵犯,公民有隐私权。但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很多人认为查寝还是必要的。”李忠夏的意见是,法律应该和大学治理协调一致。”
记者在研讨会上了解到,法学教育作为学科强项的山东大学制定和颁行了《山东大学章程》,作为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详细规定了学校内部以及学校与社会的各项行为准则。但怎样才能将制定好的规则落到实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张海燕副院长建议,学校职能部门直至每位老师,头脑中应有规则意识,这是依法治校的关键环节;其次,规则要有稳定性、可期待性,不能朝令夕改。
听取专家意见后,山东大学校长张荣说:作为教书育人的大学校园,以德治校同样重要。一方面,学生和教师应该有法治意识和法律基本常识,做一个守法公民、合格法民;但另一方面,作为培养精英人才的大学,毕竟不是司法机关,而是一个教育的地方,应该把依法治校和立德树人、以德治校结合起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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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4/1121/18918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