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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幼儿殒命校车:多少血的教训才能换回上学坦途?
2014年11月20日 20:03就在“国际儿童日”之际,山东传来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一辆幼儿园校车因超载,司机涉嫌抢道,导致交通事故,11名儿童死亡。
近年来,运载学生的校车频频成为夺走幼小生命的“凶手”。出台两年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何时能落到实处?还要多少血的教训才能换回校车安全?
违规!超载!“校车”夺走11名幼儿生命
和往常一样,19日一大早,家住蓬莱市潮水镇峰山朱家村的霖霖和村里的五六个孩子一起坐校车,到离家10多里地的潮水四村幼儿园上学。
这些孩子都住在周围的村子,搭乘这辆面包车上下学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谁也没有想到,包括霖霖在内的11名孩子永远无法准点到达幼儿园。
记者赶到时,现场已经清理完毕。但从网友拍摄的图片可以看见,大货车的车斗正好压在面包车顶部,面包车严重变形,车身三分之二被黄沙掩盖,车顶被压凹,右侧车门脱离车身。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用工具锯开了车子,才把里面的人一一救出来。
据警方介绍,发生事故车是幼儿园雇用的一辆8座金杯面包车,明显处于超载状态,并涉嫌抢行。前往现场的蓬莱市公安局副政委栾景蔼说,当时拉沙货车从南往北行驶,与接送幼儿园车辆在路口相遇,双方躲藏不及,货车侧翻,带着流沙压在了面包车上。
农村校车超载、超速,是造成校车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幼儿园校车事故更为多见。如2011年,甘肃正宁幼儿园校车被撞造成22人死亡,属于严重超载;2012年12月,江西贵溪市幼儿园校车翻入水塘,11名儿童遇难;2014年7月,湖南湘潭市幼儿园校车翻入水库,8名儿童遇难,原本为核载7人的面包车,却搭载了11人……
无标准!缺监管!幼儿园校车成“盲区”
原本最需要保护的幼儿,却频频成为受害者;最需要严格监管的幼儿园校车,在我国却一直没有安全标准、游离于监管之外。
幼儿园校车无“国标”。一些基层教育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针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车,幼儿园则不在其列。尽管在条例的附则中明确规定,幼儿园的校车参照此条例,但最终落实情况很不如人意,幼儿园校车基本都是园里自行管理,使用方式、车型、费用、驾驶和随车人员、路线都没有统一管理和要求。
“农村幼儿园布点少,覆盖的是周围几个甚至十几个村的孩子,距离很远,校车的存在是实际需求。”沈阳市法库县幼儿园园长张国军说,目前各地对中小学校车管理和幼儿园校车管理的方式方法和级别都不一样,幼儿园的校车基本游离于监管之外。
一些地方的交通、教育部门监管上存在“真空”。本溪市教育局安全处处长曲正波说,国家条例出台后,目前不少省市都没有出台相对应的地方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如何对校车进行补贴,交通、教育、公安等各政府部门如何承担监管责任,都不明确。
乡村道路环境差、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等,给校车埋下更多隐患。记者调查发现,农村许多地方实施撤点并校,校车承载学生路途远,村级道路本来狭窄。再加上容易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乡村道路,路况十分复杂,等级低、路况差、弯多、坡陡等交通条件相对较差。
部分农村地区的教育机构为了节约运营成本,往往聘用一些对工资要求不高、驾驶技术低、驾龄不长的驾驶人员,这些人安全意识往往也较为淡漠。
明确责任,多方联手,让校车安全不再是奢望
校车安全历来都是家长们关注的焦点。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施行至今已经有两年多,全社会的校车意识已然有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但校车安全的现实仍难以令人乐观。
江苏省淮阴中学校长张元贵认为,搞好校车安全工作一定要明确责任主体。除了政府、学校要负起责任外,相关部门也必须加强专业管理,比如对校车的车况、驾驶员培训、年检、核载、限速、规定线路等工作,要由交管和交通部门来管。此外,学校还要跟社区、乡村一起,在校车接送过程中共同把安全管好。
“除校车的坚固程度外,校车的安全运营还在于道路环境。”全国政协委员何水法建议,应通过立法确立校车制度,并颁布与校车营运、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幼儿园校车没有安全标准,专家指出,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补充办法,将其车辆纳入到校车的管理范畴。在严查非法办园的同时,对于一些运营情况良好的幼儿园,通过发放补贴的方式降低其校车运行成本,避免超员超载。
国际上一些校车管理经验或可借鉴。相关资料显示,加拿大安大略省对行车安全做出详细规定,包括接近一辆校车并且它上方的红灯闪烁时,必须停车;在学校十字路口与拐弯处,随时准备停下为学生让路等。如果没有为校车让道,罚金最高达2000美元,并且行车记录将被扣掉6分。
在美国,从联邦到各州都通过了一系列校车安全立法。每年因坐校车伤亡的人数只有一般客车的40%。(记者廖君、丁静、吕福明、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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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4/1120/18917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