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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可享晚育假
2014年11月19日 08:28内容:
今年初,天津市响应国家的政策放开“单独二孩”政策,我和我爱人刚好符合条件,但我爱人已经39周岁了,以现有的政策不能享受晚育的奖励产假,但对于一个35周岁以上的产妇生育二孩同样应该享受晚育的产假奖励政策,因为她们比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孩时需要恢复的时间更长,望给予出台新的政策,让女职工有更好的调整时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晚育奖励假是对已婚育龄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是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群众的奖励。您如果建议二胎产假问题,请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ashion.72177.com/2014/1119/18901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