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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砍单”引消费者不满 没有货品应提前通知

2014年11月14日 21:43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实习生 李韩旭 几天前,张先生赶在双“十一”促销预热期,在一家名为HIFIMAN的网店中买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数码产品,可是9日早晨,对方愣是“砍单”了。张先生解释,“砍单”就是不通知的情况强行退款。得知自己想要的商品没有发货,张先生赶快联系客服,“很早我就下单了,为什么没有发货,另外,这款产品昨天晚上还有发货记录这又作何解释呢?”对张先生的质问,客服人员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只是解释说:“订单量确实太大,一晚上四位数的订单下来,真受不了。”由于这家网店显示的地址位于天津,记者随即拨打了天津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12315的工作人员介绍:很多外地客户也反映过这个问题。他们已经与这个企业进行了协商,让对方有货品的就马上发货,没有货品也应该在网上提前通知消费者,并给予充分的解释。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114/18881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