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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解决入学难 中小学幼儿园用地禁止改作他用
2014年11月12日 15:01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家长抱怨孩子“入学难”、“入园难”,其背后是中小学建设滞后,基础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昨日,省政府发布了近日出台的《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省政府要求,到2018年,全省城镇小学、初中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56人至65人的大班比例减少60%以上,全省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河南商报记者赵强
目标
消除“超大班”,我省需新建1500所小学
教室过道走不动,坐在座位上难转身。每到开学季,不少城镇中小学爆满。
省教育厅曾公布数据,2007年至2011年,全省城镇人口增加700万人、中小学生增加72万人,城镇新增中小学仅300所,个别地方城镇人口翻了一番,而中小学近10年没增加一所。
为此,省政府提出目标,到2018年,全省城镇小学、初中消除超大班(66人及以上的班),大班(56至65人的班)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减少60%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需增加学位91万个。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到2018年,全省城镇共需新增学位约225万个。以上两项共需新增学位316万个。
据此测算,全省城镇需新建小学约1500所、改扩建小学约765所,小学新增学位190.1万个;新建初中约720所、改扩建初中约360所,初中新增学位125.9万个。
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禁止改作他用
新建学校,首先要解决教育用地问题。从目前不断飙升的房价看,开发商品房显然比建学校有利可图,如何防止一些开发商在利益驱使下,将规划的教育用地开发成房地产?
意见明确,储备的教育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需求,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经规划确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建设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或其他设施。
对于新建的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老城区未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要按本辖区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
为防止老城区改造后,学校建设跟不上,意见要求,在老城区改造时,要按照改造后的人口规模变化情况和国家规范标准,合理确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
“严禁将义务教育用地改变性质用于其他建设项目,尤其是商业开发项目。”意见称。
政策
开发商建学校,免交建设配套费
建学校是个费事不赚钱的事,如何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省政府给出了优惠政策。
意见称,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开发建设单位依法捐资或出资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捐资建设或主动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用地、建设、税收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
另外,凡居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并交由当地政府举办的,免交学校建设配套费。举办民办学校的,当地政府要给予支持,学校对小区业主子女上小学、初中应减免学费,入幼儿园予以优惠。
配置
县域内教师交流比例要过10%,网上能听名师课
城镇学校“大班额”,农村学校却“空巢”,地方优秀教师频频往城里跳槽,这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结果。
为此,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城乡、学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县域内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
积极实行中小学学区制、集团化办学管理,实现统一教学、资源共享,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
建立区域中小学网络联盟,开设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师资
财政要拿钱给教师“充电”
如何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的师资力量,省政府对老师们的“充电”提出了“硬性要求”。
意见明确,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有条件的地方可达到2.5%;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
对于备受关注的城区教师编制问题,意见提出,凡县域内城乡教师需求变化在编制总额内能够解决的,由县级教育部门提出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意见,报同级编制部门审核;凡县域内城乡教师需求变化较大,在编制总额内解决不了的,由省辖市教育部门会同编制、财政部门,在省辖市编制总额内提出编制动态调整意见,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后,报省编制、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要加强编制管理,严禁空编不补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职工编制。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ashion.72177.com/2014/1112/18861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