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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下空间整改不易 人行天桥下凭空多出保安室
2014年11月11日 18:27天津日报记者 于湉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法人微博“@天津日报”反映:“天大北五村社区改造的结果,把天桥下面自己搭了两间房,公然私搭偷建。” 天津市人民政府曾于2014年10月下发了《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其中,第二条天津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是指城市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只能用于配建道路、环卫、绿化、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
已下发整改通知书
根据读者反映的地址,记者来到天大北五村社区的门口,看到小区门口的人行天桥下确实有两个房屋,依天桥的坡度建造。一个是小区物业的保安室,总是有小区居民在窗口询问事情;另一个一扇小小的红门紧闭,观察不出其用途。
随后,记者找到了天大北五村的居委会询问天桥下房屋事宜,居委会工作人员称这件事不归他们负责,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接着,记者又找到了主要负责天津市中心城区人行天桥和隧道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二桥梁管理所,管理所的袁所长和负责天大北五村天桥下私搭民房事情的陆科长、刘科长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在现场观察了具体情况的陆科长和刘科长向记者介绍:“在10月23号的时候,我们的巡视人员看到天桥下在动工加盖民房。当时就进行了询问,他们回答说他们是南开房管局旧楼改造工程的人员,加盖的房屋是给小区物业做配套的,巡视人员当时就跟他们说不能再盖了。24号,当我们带着工作人员跟着管理站的巡视人员到了这个天桥时,那个房子已经搭起来了。那一天我们找了4、5个部门,先是找到居委会和街道,然后通过街道找到了旧楼改造的指挥部,又通过指挥部联系上了南开房管局。当时是周五快下班的时候才通过电话联系上南开房管局,对方说单位马上就下班了,所以我们隔了一个周末才到南开房管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3天内按照要求整改拆除。可是3天以后违建并没有拆除,再联系南开房管局,就让我们找天大的子公司天昌电信有限责任公司沟通。与天昌电信公司的马总沟通后,被告知:天桥下搭建了两件房屋土地的产权是天大的,现天昌电信公司将其中一间房屋租给物业公司。时至今日我们又进行了多次工作,限期整改、拆除,但没见产权单位进行拆除工作。”
袁所长介绍说:“天大北五村那个天桥建设的时候留下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2002年,为了工程的安全和方便天大师生的出行,市建委与天大协调后就把天桥的一个出口建在了天大宿舍的小区院内,这样一来天桥下部分空间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天大的。
这次天大北五村天桥下加盖出的民房就位于天大宿舍院内,产权应该属于天大。但是今年十月份天津市委下发了《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人使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应当与城市桥梁设施保持安全间距,保证城市桥梁设施正常的养护维修。但是现在这个天桥下的民房已经完全与天桥主体相连,这对桥梁的危害是很大的,还影响了桥梁的正常养护维修,所以就算土地的产权是自己的也不能私搭乱盖。”他说。
袁所长表示:“新下发的《办法》中对市政府职能部门与区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利还没有明确划分,现在还是空白区,所以我们现在只能是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违规部门下整改通知书。但是不管怎么样,按照原则,桥下空间的使用不能影响桥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目前,我们还在跟产权单位进行交涉,如果限期内还不整改,我们就要去找区政府协调一下了。”
人行天桥存两类违章
最后,袁所长总结出天津市人行天桥存在的两大类违规现象:
一类是桥下空间。有的在天桥下搭建棚亭,有的是加盖临建,还有就是一些管线,再有就是一些临时设施。“现在市内80多座天桥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违规现象,比如存车棚、存车的架子、离底商近的很容易被商家侵占等。”袁所长解释说。
另一类在桥上空间。“有一些商家在天桥上挂广告布标,其实布标被风吹落在行驶的车上危险性挺大的。我们也在桥梁上有提示,但是商家和市民可能不太了解,所以在此我想呼吁市民爱护一下人行天桥设施,一旦维修就会造成使用的不便。再有任何桥梁都有结构性安全,随意侵占可能给天桥造成影响,一旦出现问题将威胁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111/18858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