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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八年地契里的“房地产”交易
2014年11月09日 16:33几年前,和一朋友去乡村淘宝,在一老农家碰巧淘到了这份光绪二十八年地契。我花了一百元,还外加几枚康熙时期的铜钱,顺利地买了下来。
地契是我国古代典押和买卖土地时,买卖土地双方订立的法律依据。地契由卖方拟定,未由官方盖章并向官方缴纳一定税收的称为“白契”,经政府验证并盖章的则称为红契。一张轻盈单薄的地契,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经济状况。
这张地契品相还可以,字迹清晰,保存得比较完整,内容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部分是买卖人立的契约,地契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市价、转卖条件、亲戚和邻居是否知道并同意的情况,契约后面有族中人、中说人以及立字人的签名。后半部分是契尾,契尾边缘与地契连接处盖有一半个四方形的印章,另外半个则落在前半部分的地契上。契尾的内容除地址、姓名、价格以及编号外,都是统一的官方印刷格式,地契文约以及契尾重要的文字间都重重地盖了官方印章。
相比于现在,古人卖房显得比较繁琐,要先问遍亲戚,如果亲戚没有购买的意向还要继续询问四方的邻居和族人,从亲戚到邻居族人,这些都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如果在这些人中还找不到愿意购买的,则可以寻找中间人搭桥引线推荐购买。从这张地契前半部分的内容和签名即可看出,这宗房地产交易中的“甲方”就经历了这么一段折腾。
此外,这张古代地契还有“防伪标识”。前面提到的契尾纸张边缘那个官方红印,印章在契尾,另一半则在地契文约这边。这样的印在古代称为“骑墙印”,起到防伪作用。若要辨别真假,只需将地契文约和契尾对在一起就可知道,如果刚好吻合,那么就是真正的契约。
(彭胜发)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4/1109/18853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