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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

2014年11月07日 17:49

每日新报记者 金学思 日前,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天津市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完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机制有了保障。天津规定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以用于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天津还将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和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对生均拨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区县财政部门需及时足额安排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预算,并兼顾幼儿园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规模较小、条件薄弱的幼儿园倾斜。现有标准已高于1200元的区县,不得降低经费保障水平。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方面支出。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107/18849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