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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率低物业停电梯 四季花苑居民出行惹麻烦

2014年10月30日 21:11

近日,家住滨海新区汉沽东风南路四季花苑小区70号楼的居民反映,该小区67号楼与70号楼楼内电梯共用一块电表,因67号楼业主缴纳物业费率太低,物业公司拒绝给电梯的电表缴电费,造成电梯停运一个多月。

家住四季花苑小区70号楼的张先生说,今年国庆节前,因欠缴电费,楼内的电梯就开始停运,至今也未能恢复正常运行,这给住在高层的居民出行带来麻烦。这一个多月,只要想出门和回家就得爬楼梯。年轻人累得气喘吁吁,而老人只能呆在家中。张先生说,他与邻居曾找过小区物业公司和居委会,答复是70号楼与67号楼的电梯共用一块电表,67号楼没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比例太高,因此物业公司拒缴这块电表的电费,而70号楼不少已缴了物业费的居民因此受到牵连。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两栋楼共用一块电表,电表欠费造成了两栋楼电梯停运,共影响67号楼的132户居民以及70号楼的36户居民无法正常使用电梯。建阳里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四季花苑两栋楼电梯停运一个月,给楼内居民出行带来不便。“问题的出现,首先是部分业主因不满意小区物业公司服务而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又因收不上物业费导致运营困难也无钱去缴电费。”她表示,目前居委会正在与居民和物业公司进行协调。

据了解,根据标准,四季花苑小区物业费按每平方米0.75元向业主收取。该小区物业费的收缴率只有20%左右。采访中,该小区其他楼门的居民表示,作为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保证业主正常使用电梯设施,而采用“被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做法不妥,这对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有失公平。还有居民表示,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可用沟通协调、法律途径或通过业委会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等方法解决,但不缴物业费违反合同约定,而业主享受服务但不缴物业费,给物业公司造成亏损,无力去缴电费并降低服务质量,吃亏的还是业主。小区居民希望居委会和业委会能协调此事,帮助业主与物业公司化解矛盾,早日恢复电梯使用。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030/18831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