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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停收公积金贷款担保费:10月9日后交纳可退款

2014年10月27日 20:03

城市快报记者 姚华 昨天获悉,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个人贷款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发出通知函,要求暂停向借款人收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担保费,相关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节省几千元至上万元的费用。

新政:10月9日后交费的可申请全额退款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政策精神,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暂停向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收取贷款担保费。上周末起,各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暂停向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代收担保服务费。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等手续不变。该公司仍按照保证合同承担贷款保证责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并于2014年10月9日(以担保费现金送款单日期为准)及以后交纳担保费的,可凭借借款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担保费发票申请全额退款。其中,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的,仍按照现行政策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担保费全额补贴手续。

算账:担保费契税调整,百万房能省2万多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担保费暂停收取后,购房者可以节省多少钱呢?记者从58同城搜索发现,之前贷款金额越多、年限越长,担保费用越高,以贷款40万元、年限30年为例,担保费用为6405.6元,今后这笔费用就不用交了。

与此同时,从本月30日起,天津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宅,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成交价格1.5%征收契税,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成交价格1%征收契税。以总价100万元左右的可降税房源为例,契税从3%降至1.5%,购房者又可以节省15000元左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027/18824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