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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家庭寄养出新规:流浪乞讨儿童今后也能寄养
2014年10月24日 22:00每日新报记者 李海燕 民政部日前出台《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即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市民政局事业处赵金亮处长昨天向本报介绍,这次新规有两个亮点,第一是将寄养儿童范围扩大,包括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第二是寄养家庭门槛提高,将原来每个家庭寄养儿童数量不超过3人改为不超过2人,且该家庭无未满6周岁的儿童。目前,天津寄养儿童为247名,涉及到83个寄养家庭。新规正式实施后,天津将对寄养家庭的数量和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54岁王女士 家有3个寄养儿
54岁的王秀华退休前在单位是一名话务员,她唯一的女儿今年已经29岁,有了自己的家庭。可如今陪伴在她和丈夫左右的还有3个“儿子”,老大17岁,患有脑瘫,老二13岁,患有唐氏综合征,老三11岁,残疾待查,他们都有不同程度的残疾,是市儿童福利院寄养在她家里的孩子。王秀华很有爱心,之前是院里的义工,2006年她和丈夫报名并经审核通过成为寄养家庭。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孩子走进了她的家,喊她“妈妈”,喊她的丈夫“爸爸”。因为有义工的底子,王秀华照顾孩子们得心应手。她说:“孩子年龄小都喜欢玩,他们刚来的时候不熟悉环境,有点害怕,我就整天陪着他们玩、做游戏,慢慢他们就和我熟悉起来。”在王秀华看来,走进寄养家庭的孩子们,是想要从“爸爸妈妈”身上找温暖,只要有爱心,真心去关心爱护他们,自然就能融为一个真正的大家庭。
天津家庭寄养在全国起步较早
据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陈培刚介绍,天津开展家庭寄养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起步较早,从2001年就形成雏形,当年天津挂牌成立静海家庭寄养基地,形成我国第一个探索孤残孩子家庭寄养的新模式。目前,83个寄养家庭大部分在静海,随着家庭寄养发展,现在市区也有不少寄养家庭。进行家庭寄养的247个孩子,基本上都是残疾儿童,年龄区间在2岁到18岁之间,市儿童福利院是他们的监护人。
据赵金亮介绍,天津家庭寄养模式比较完善,2004年就开始对所有寄养家庭采取软件管理,并形成五级网络管理模式,每周两天有工作人员去寄养家庭进行指导,每月都对寄养家庭的父母进行培训。因为天津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在制定前,还曾经专门来天津征集过意见。目前,政府对儿童在生活补贴、专业医护、康复和心理辅导方面投入都比较大,形成了一整套体系。不过,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寄养家庭因为种种原因要中断寄养,可父母和孩子之间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很难割舍,如何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重新融入新的家庭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024/18821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