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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 一连撞两回“危险驾驶”被拘役五个月

2014年10月20日 19:53

2013年12月29日,忙活了一年的小陈想借着过年的机会好好放松放松。和朋友打完台球,小陈又约来几个朋友到饭店吃饭。酒过三巡之后,朋友陆续散去,小陈却摇摇晃晃地上了自己的小轿车。

“熟练”地发动、挂挡、起车,车子“极不熟练”地向前驶去。还没开出多远,小陈的车子就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雅阁”牌轿车撞到一起。见出了事故,小陈也没有下车,直接加大油门将对方车辆顶开继续向前行驶。大概两分钟后,小陈的车子在一个拐弯处又与一辆“奥迪Q5”轿车发生了碰撞。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还在车内酣睡的小陈控制。经检验,小陈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97.5毫克。

事故发生后,小陈东拼西凑赔偿了“雅阁”轿车司机2万元的损失。但对“奥迪Q5”客车28万元的天价修理费却再也赔偿不起了。小陈酒后驾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鉴于其无力赔偿“奥迪Q5”客车司机所受损失,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020/18818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