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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买电视机一年内三次黑屏 该不该换生分歧

2014年10月15日 21:12

侯女士去年9月29日购买了一台飞利浦平板电视,可是没想到从今年8月份开始,就接连坏了两次,而且都是同样的问题——黑屏。9月4日,这台电视机又第三次出现黑屏现象,侯女士提出了更换电视机的要求,可是却被厂家拒绝。对此,侯女士不解,因为国家针对家电的售后“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后产品仍不能正常使用,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9月5日,记者致电飞利浦中国总部,希望飞利浦公司能按照相关规定妥善解决侯女士的问题。飞利浦相关负责人9月30日表示,侯女士购买的这台电视机不能更换,原因是电视机9月4日前第二次出现故障后,天津售后部门没有发现电视机存在实际问题,没有经过维修电视机就又能正常使用了,所以没有维修记录。因此侯女士的电视机算上9月4日的故障,实际共维修两次,而且目前并没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但通过记者沟通,考虑到有可能这台电视机存在隐性故障,飞利浦方面表示在随后的3个月内,如果再次出现同样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飞利浦公司将予换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消协人士对此称,目前电器故障多种多样,有的故障造成暂时不能正常使用,其实是因为内部软件或设置等方面的原因,通过简单调试或重新开机就能恢复正常。而有的故障属于机器硬件问题,相对电视机而言经过开盖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才能修好,这样的维修都会有维修记录。一些消费者对此存在疑问,认为只要不能正常使用送交维修部门都算一次维修,其实是否算作正式维修,甚至是否适用于“三包”对机器进行更换,还是要以维修记录为主。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015/18813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