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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
2014年10月10日 23:06天津日报记者 张雯婧 天津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有了标准。为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近日,市财政局与市教委联合制定天津市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年不低于1200元,以用于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据了解,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办公、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用;幼儿体检费用;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幼儿园安全工作所需费用;其他用于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
根据相关要求,各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办园规模及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及时足额安排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预算,同时兼顾幼儿园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规模较小、条件薄弱的幼儿园倾斜。现有标准已高于1200元的区县,不得降低经费保障水平。此外,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方面的支出。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1010/18802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