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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点评汽修领域四大现象 霸王条款防不胜防

2014年09月18日 22:16

每日新报记者 郭晓莹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即将满一年。从市消协近一年来受理的汽车相关咨询和投诉情况看,这一“规定”对规范汽车消费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纠纷通过其加以解决。结合一年来受理咨询和投诉的情况,天津市消协对涉及汽车维修服务的四大主要问题公开点评如下。

“霸王条款”防不胜防

现象:汽车厂家常有类似规定:消费者必须在厂家授权的4S店保养,否则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4S授权服务店称,消费者未使用原厂配件、非厂家指定维修服务,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家用汽车三包服务。原厂配件只能在4S店购买,4S店服务价格再高也只能接受,消费者别无选择。此外,加价售车或搭售汽车装饰品、必须在4S店上保险等也常为消费者所遭遇。

市消协:是否能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强制保养、原厂配件、指定维修服务企业没有因果关系。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维修或更换合格配件,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类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汽车生产厂家对其售出的汽车的保修义务,不因消费者是否在其指定的地方进行保养维修或使用非其指定配件而改变,除非汽车厂家能够证明车辆故障是因消费者保养、维修不当或更换非其指定配件所造成的,否则就应该承担保修义务。

配件垄断须下猛药

现象:买得起车修不起车,为众多汽车消费者所吐槽。购买原厂配件只能到4S店,不仅配件价格高,而且还要支付高昂的维修工时费。消费者一旦外采配件安装使用,汽车授权经销商即以此为由不再承担三包责任。

市消协:汽车厂商垄断新车原厂配件的流通,禁止供应商对外销售原厂配件、规定配件最低价格、4S店只能从整车厂家进配件等,厂家和经销商实质垄断了原厂配件和价格市场,限制了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形成4S店配件价格、服务价格远高于其他渠道一倍甚至几倍的“剪刀差”,侵害了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实际上,购买配件和支付工时费等于两个不同服务合同,如果购买配件一定要支付维修工时费,本质为捆绑销售,侵犯了消费者自愿购买、平等交易的权利。

救援市场缺乏竞争

现象:天价救援费屡为社会诟病,成为行业乱象。有的地区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主体不明确,救援服务与收费行为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规指定社会机构实施救援并收取高额费用。城市道路和开放式道路救援服务参差不齐,能力不一。

市消协:高速公路的“天价救援”没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是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思的不平等合同。其本质是缺少市场竞争机制的垄断经营,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他道路的救援机制不成熟,消费者一旦产生需求缺少有效的保障措施。

绿色维修亟待强化

现象:汽车故障以换代修成为普遍现象,替换下的零部件多数留给维修企业,有的替换配件由消费者取走,成为留存的“鸡肋”。汽车保养服务的机油等废弃物随意倾倒到路边,露天喷漆作业成为常态。

市消协:消费者替换下的零部件闲置造成浪费。留给企业的替换下来的配件去向不明,翻新后再次使用或是返给汽车厂家,消费者无从知晓。露天喷漆作业,产生大量的有机废气,废机油随意倾倒到路边,刺鼻的气味不仅危害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违规不文明的经营方式更给城市环境造成污染。这些与国家倡导的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背道而驰。天津民用汽车保有量258.9万辆,按每车平均每年行驶2万公里、每5000公里换1次机油,每辆4缸车更换4升机油测算:258.9万×4次×4升=4142.4万升废机油,再加上更换的废旧零部件、轮胎、电瓶,如果不能有效处理,将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一些废旧塑料件100年也不能降解。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0918/18771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