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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给幼教老师“定规矩”:坚决抵制体罚幼儿
2014年09月11日 23:19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天津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现已正式出台。
《规范》要求,幼儿园教职工要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精心组织幼儿游戏活动和日常生活;关心幼儿身心健康,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坚决抵制虐待、歧视、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幼儿人格等行为;主动与家长沟通,积极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幼儿园要将落实《规范》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并将《规范》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4/0911/1876197.shtml